台立法機構6月17日下午召開臨時會,在民進黨優勢主導下通過「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確定2021年起公投與選舉脫鉤,每兩年舉辦一次公投,時間訂在8月的第4個星期六,公投當天應為放假日。
為解決2018年11月24日「九合一」選舉與公投同日舉行而發生的投票混亂的現象,在朝野協商無共識情況下,民進黨團以人數優勢挑燈夜戰,「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
國民黨團抗議這是「鐵籠公投」修法,藍營民代在議場內高喊「公投已死、民主送終」口號,向主席台丟水球後退場抗議,並在議場外舉牌表態反對修法。
修正後的條文明定,「公投」主管機關台「中選會」收到聯署人名冊後,應函請戶政機關查對,查對期限由30日內,改為60日內完成,拉長查對期;為讓公投案有充足討論時間,公投案的公告期,從投票日的28日前,修正為投票日的90日前。
草案原規定,公投案聯署人須附具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但因各界強烈反對,民進黨團拿掉聯署須檢附身份證複印件規定,不過修正條文仍規定,聯署人需本人簽名蓋章,不得由他人代理;民進黨團並以附帶決議的方式,要求台「中選會」落實「電子聯署」,並強調要研議如何防止公投案虛假聯署的配套措施。
為使公投案有理性討論時間,修正後的條文中規定,自2021年起,「公投」每兩年舉辦一次,並錯開選舉年,「公投」日定於8月第4個星期六,且公投日應放假日。
修正條文規定,公投案主文應簡明、清楚、客觀中立;理由書的闡明及其立場應與主文一致。公投提案相關的立法機關及行政機關,需在收到公投函文後45天內提出意見書,內容應敘明通過或不通過的法律效果,並以2000字為限。
民進黨把「公投」視為政治工具
2016年後,民進黨在台立法機構佔有絕對優勢,可以輕易通過法案的提案、委員會初審、「三讀」。台灣的「公投法」就是在民進黨人數優勢下,於2017年12月12日做出修正,大幅降低法案通過的門檻,以致去年竟有10項「公投案」與「九合一」選舉一起投票,因而導致投票過程混亂、冗長的情況。
民進黨立法機構黨團幹事長管碧玲17日晚間,就本次「公投法」修正舉行記者會表示,上次「公投法」修正,降低公投聯署及通過的門檻,去年11月24日第一次試驗造成許多亂象,社會有高度共識,若「公投」還要跟選舉綁在一起是「雙輸」,更被拿來政治操作,失去核心價值,沒有理性、充分的集體思辨,只留下社會分歧。
管碧玲說,這次修法民進黨「絕對沒有政治私心」,是要解決上次修法降低門檻後產生的新問題,「這是在歷史進程中,必須承受一次又一次的試驗」。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則通過新聞稿指出,民進黨大開民主倒車,為了2020選舉考慮,不惜違背當年爭取鬆綁「公投」的行為,以多數暴力「扼殺公投、背棄民主」。國民黨團強調,民進黨未經委員會審查強悍修正「公投法」,是為了政黨私利,終將自食惡果,呼籲台灣民眾在2020選舉中,以選票制裁「鴨霸」、傲慢的執政黨。
事實上,台灣的「公投法」真正的癥結,不在是否與選舉捆綁或脫鉤,而是在於2017年底的修法大幅降低公投門檻,導致公投泛濫。
業法”,「非核家園」目標是寫在「環境基本法」里,所以「2025非核家園」目標不會變,完全無視「公投」結果,把「公投」當兒戲,「公投」結果於己有利就遵照執行,於己不利完全無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