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稟要求法庭下令警務處處長道歉
曾在高等法院任職法庭書記的譚志輝,就警方在上星期三在金鐘地區執勤時向神職人員要求「叫你個耶穌落嚟見我哋」,乃自行申請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下令警務處處長道歉。
申請人譚志輝,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他在申請書中指在本月12日,有警員在金鐘執勤時,向神職人員要求「叫你個耶穌落嚟見我哋」。
譚認為《警隊條例》亦無授權警察在執行職務時,可作出基於宗教的歧視行為,或褻凟他人信仰。 譚指,涉事警察要傳召的主耶穌基督屬「非自然人」,要求明顯屬荒謬和不合邏輯,令他與所有教友感到受冒犯及難堪,成為「次受害人」,其行為達到公法上不合理的程度。
他現要求法庭頒令警方的行為是不合理、不合法和超越《警隊條例》所賦的權力,要求警務處處長須根據《道歉條例》向公眾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