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稟狀指高令公司損失逾2.18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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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衛視創辦人高洪星被指違反受託責任,濫用主席權力挪用公款,以資助投資者買入香港衛視股份、向親信送贈佣金、為下屬消遣開支「包底」等,令公司損失逾2.18億港元。香港衛視昨入稟高等法院,向高洪星追討損失。

香港衛視入稟向創辦人高洪星索償。

香港衛視入稟向創辦人高洪星索償。

根據入稟狀,高洪星於2009年11月至去年8月間為香港衛視國際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的董事,又於2010年至2017年出任董事局主席。高洪星在任期間負責管理香港衛視的日常運作、行政事務和人事委任等。董事局後來為限制主席權力通過決議,禁止高洪星單獨簽發公司支票,又規定任何高於100萬元人民幣的對外開支必須先得董事局同意。

惟高洪星違反主席責任,以公款資助5名股東增持香港衛視股份,涉款逾1.62億港元,事前未獲其他董事同意。他亦以介紹投資者、介紹廣告客戶等為名,致使公司向他的多名親信友人發放佣金和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