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及在3年申索限期屆滿前入稟高等法院

牛頭角淘大工業村的時昌迷你倉於2016年6月發生大火,導致2名消防員殉職。其中一名逝世消防員的遺孀,昨趕及在3年申索限期屆滿前入稟高等法院,向消防處、時昌迷你倉等7名被告索償。

張耀升在大火中殉職遺孀入稟索償。

張耀升在大火中殉職遺孀入稟索償。

原告為已故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的遺產管理人,當中包括張的遺孀陳美樺;被告依次為代表消防處的律政司司長、時昌物流有限公司、時昌迷你倉置業有限公司、Monafat Limited、Total Select Limited、恒隆地產有限公司及恒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大火於2016年6月21日發生,張耀升在意外當日被送往聯合醫院急救,可惜於同日離世。根據《時效條例》,任何人身傷害索償的民事訴訟必須於事發後3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