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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方安生黎慶寧等32人 再發聯署籲撤回修例

政事

陳方安生黎慶寧等32人 再發聯署籲撤回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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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方安生黎慶寧等32人 再發聯署籲撤回修例

2019年06月23日 15:58 最後更新:17:23

同時呼籲成立調查委員會,全面調查政府處理修訂《逃犯條例》的一切事情

陳方安生、黎慶寧、施祖祥等前官員,和劉慧卿、李鵬飛、李柱銘等前議員共32人,今日再發出聯署,提出多項訴求。他們呼籲政府立即公布撤回修訂《逃犯條例》草案、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6.12警民衝突事件、收回特首及警務處處長定性6.12為「暴動」的說法。

大批示威者前日闖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地下大堂。資料圖片

大批示威者前日闖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地下大堂。資料圖片

就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方面,聯署指,有投訴指6.12當日,警方採用不必要及過分武力;亦有人稱當日有示威者向警方擲磚塊。他們認為這一切必須公開、公正地查明真相,以彰顯正義。

聯署促請當局盡快按照<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一個獨立的調查委員會,由一位或多位具公信力的人士帶領,全面調查政府處理修訂《逃犯條例》的一切事情,不單局限於因修訂而引發的警民衝突。

另外,施祖祥指,問題不在解釋不足,宣傳不夠,「因為初心是錯的」。他又指,政府建議的修訂「把大陸和香港之間的牆也拆了」,令特區全無保障,因此即使解釋再好,港人也不會接受,並直言「暫緩不如撤回」。李鵬飛則指,林鄭政府的說法不合邏輯,並指公開向市民道歉,即承認有錯,「那麼怎可以指市民6月12日的行動為暴動?」因此認為應收回「暴動」的說法。他又指,「暫緩」與「撤回」分別很大,不可混為一談,必須撤回草案。

32名聯署人分別為:布簡瓊、朱幼麟、余若薇、何秀蘭、何沛謙、何俊仁、李永達、李柱銘、李華明、李鵬飛、吳靄儀、林鉅成、施祖祥、陳方安生、陳家洛、殷志明、梁家傑、張文光、單仲偕、黃宏發、張國柱、楊森、鄭家富、劉慧卿、歐耀佳、黎慶寧、蕭寶珍、張玉堂、方敏生、盧子健、練乙錚、李卓人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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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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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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