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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法官申請獲批 張震遠涉串謀詐騙案明年開審

政事

換法官申請獲批 張震遠涉串謀詐騙案明年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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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法官申請獲批 張震遠涉串謀詐騙案明年開審

2019年06月24日 12:58 最後更新:13:14

審訊期為30日

張震遠。(資料圖片)

張震遠。(資料圖片)

張震遠涉嫌詐騙財務公司貸款及與下屬串謀詐騙證監會案訂於‪下月2日‬開審,辯方早前指主審法官陳廣池存有偏見而要求換官,控方當時亦同意辯方申請。

陳官經考慮後認為辯方只有薄弱的證據指官有偏見,但考慮到控辯雙方共同申請換官,故决定不情願地避席並讓案件交由另一名法官重審,案件押後至明年(2020年)1月7日,屆時將作為期30天的英文審訊,預計案件於2020年2月19日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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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牙大狀: 張震遠打贏兩個points免坐監

2015年09月14日 20:32 最後更新:20:02

前市建局主席、商品交易所主席的張震遠, 因拖欠商交所員工薪金,本年4月被判監6星期, 今日成功上訴減刑,改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佢都算執番身彩, 可以在家過中秋啦。

張震遠可以免坐監,自然會生起「特首個friend」 唔使坐監的議論。但官司始終係官司,講law points(法律觀點),金牙大狀就剖析張震遠搵到好律師, 主要幫佢打贏兩個law points。

幫大家回憶一下, 上次原審裁判官認為張震遠作為商交所大股東兼董事, 有錢住淺水灣大屋,有錢換了5個律師,無錢出糧俾員工, 沒有真誠悔意,故判佢坐監6星期。

今次張上訴申請減刑,由高等法院由法官張慧玲處理, 辯方有兩點打動張官。第一,法律上是商交所對無出糧負責, 而不是其大股東、董事兼銀行簽票人張震遠負責。 張官問控方僱主係商交所,咁法律上張震遠個人是否不用負責?控方也同意張個人法律上不用負責。 那麼張震遠是否用個人錢優先付欠薪,變成不相關的事情。

這裏要拉開少少講,商交所是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是有限責任,意即公司有事,股東一般不用個人負責。但欠薪問題比較敏感, 法庭亦注重保障員工利益。兩年前地方法院就有單案件,有「 老鼠酒樓」(即那些做幾個月就欠薪欠數執笠, 換個公司名又開過的酒樓)老闆,蓄意請黑工兼走數, 最後法庭判僱主行騙僱員,即使執笠的酒樓是有限公司, 也要老闆個人上身,判了坐監收場。 但張震遠的個案應不屬此惡意類別,商交所欠薪但不結業, 是因為張震遠想救公司,也是有意保障員工。

第二,控方無證據不是張震遠的太太代付租金和律師費。 張震遠個人破產,他的公司欠薪,不代表他的太太沒有錢。 張慧玲法官直接問是否張震遠的太太不喜歡搬。 張官問控方有無證據去否定張震遠的講法, 即由他太太付租金和律師費。控方回答說沒有這些證據, 至此進一步否定了張震遠有錢不付薪金的推論。

無論如何,此案澄清了有限公司結業, 其大股東和董事若無不當行為, 就不用因為公司欠薪而負上個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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