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燾與毛澤東在陝北(資料圖)

抗戰伊始,一聲政治驚雷在風雲變幻的時空中炸響,且毫無徵兆——這就是中共重要領導人張國燾脫離共產黨,投向國民黨的政治事件。

按照慣例,1938年的清明節也是共同祭掃黃帝之時。國民黨中央這次派出的代表為西安行營主任、中央執監委員蔣鼎文,而中共需有相應級別的官員陪祭。

至於中共為什麼派張國燾作代表,尚未見到相關記載,可能是他陝甘寧邊區政府副主席(代行主席職務)的身份所致,張自己的回憶也提到這一點。

張國燾那時並不忙碌,他頗為自得地說:「我那邊區政府主席的職責,伍修權代理得相當順手,他很少來麻煩我。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能安靜的設計走自己的道路。」(張國燾著《我的回憶》第3冊第430頁,東方出版社1998年版)張國燾這次祭掃的隨行人員有他的陸秘書、警衛員張海和一個警衛班,他們合乘一輛大卡車,經甘泉、鄜縣、洛川到達中部縣。

4月5日清明節,蔣鼎文會同省政府主席孫蔚如、省黨部負責人任覺伍等到達中部縣。蔣、孫、張三人站在前排居中位置,由蔣鼎文在黃帝陵前宣讀祭文。

祭祀儀式完畢後,張國燾對隨行人員說:「你們先開車回延安吧,我還要到西安去,有事找林主席商量。」根據張國燾的警衛員張海回憶,他當時很焦急地對張國燾說:“毛主席不是說了,叫你掃完墓就回延安嗎?”然張國燾不予理睬,祭掃一畢,即將準備脫離共產黨的意向略告蔣鼎文,然後與蔣同乘一輛小汽車駛往西安。張海以護衛張國燾安全之名,設法搭上蔣鼎文警衛人員的大卡車,雖然略遲到達西安,終還是在西京招待所找到了張國燾。張海“看到他(張)鬼鬼崇崇的行動,很生氣,就產生了懷疑,心裏想:張國燾是陝甘寧邊區政府的副主席,為什麼到西安又不找林伯渠主席,又不到我八路軍駐西安的辦事處,卻住在國民黨的高級招待所呢?”(張海《橫眉冷對,英勇無畏》,載《周恩來總理八十誕辰紀念詩文選》)

蔣鼎文將這一重要情況電話報告蔣介石。蔣介石問了大概,要蔣鼎文速通知戴笠安全護送張國燾到武漢來見他。於是張國燾在特務的嚴密保護下抵達武漢。中共代表王明、周恩來、博古、凱豐、李克農聞訊後亦先後而至,苦口婆心勸導張國燾返回延安,不成。4月11日,張國燾打電報給毛澤東、張聞天:「毛、洛:弟於今晚抵漢,不告而去,歉甚。希望能在漢派些工作。」次日,毛澤東等五人聯名給張國燾發去勸告電文:

國燾同志:

我兄去後,甚以為念。當此民族危機,我黨內部尤應團結一致,為全黨全民模範,方能團結全國,挽救危亡。我兄愛黨愛國,當然明察及此。政府工作重要,尚望早日歸來,不勝企盼。

弟:毛澤東、洛甫、康生、陳雲、劉少奇(轉引路海江著《張國燾傳記和年譜》第178頁,中共黨史出版社2003年版)

勸,誠懇希望張早日歸來,一切事情均可商談。哪知在次日,張卻發表公開書面聲明,宣佈脫離共產黨。幾番電文往來,毛澤東知張國燾脫離中共之心已堅,乃在4月19日以中共中央名義,決定開除張黨籍。

張國燾為什麼要背叛中共呢?時任陝甘寧邊區秘書長的伍修權在其回憶錄中有所涉及:「由於統戰工作開展,林(伯渠)同志受中央委託去西安代表我黨中央進行統戰工作,邊區政府主席職務就由張國燾代理。我被任命為邊區政府的秘書長……其中也確有這麼個含意,看張國燾是否搞鬼」,“他對我也一樣,彼此互相戒備,心照不宣。張國燾對工作很不起勁,不大管事兒。”(《中共黨史資料》第2輯第192頁)

而張國燾則說:「說到抗日,這是每個中國人都應當參加的,根本不分共產黨與否。中共作為一個組織,可以與國民黨合作抗日,我單獨行動,也可以與國民黨及全國同胞合作抗日。如果沒有共產黨的種種約束,人們還可以完全站在民族大義上發揮他們的抗日力量。……尋找最近的機會離開延安。這雖是一次冒險,可是心情感到特別輕鬆。我對延安的一切已不關心,每天再三考慮的已是如何能實現我的決定。……這一次的祭禮是由國民政府特派西安行營主任蔣鼎文主祭。我以邊區政府主席的身份參加陪祭。在抗戰後的第一年,這種祭禮顯有奮發民族意識的作用,我選擇在這個時候,離開中共,雖是巧合,也富有政治意義。」

至於張國燾投向國民黨的方式和時間,蔣鼎文的回憶也有所提到:

報給戴雨農,由戴雨農把他接了去。(台灣「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口述歷史》第9期第59頁)

5月2日,張國燾發表的《告國人書》稱:「本人於四月初自膚施到達西安時,適得讀中國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宣言及抗戰建國綱領,認為深合國家民族之迫切需要,而其籲請全國人士共同奮鬥之至誠,亦復溢於言表,尤深感動。」張國燾認為共產黨僅是形式上改編紅軍,取消蘇維埃,實際上“保存實力,保持邊區政府與某些游擊區域的特殊地位,以圖發展……抗日合作不過為達到此目的之宣傳手段”。這些話由他說出來,起到了對立彼方無法起到的作用。

張國燾初到西安之日,與蔣鼎文作了一番深入長談,提供了現時中共對付國民黨的相關政策和手法。

為消除張國燾出走的負面影響,中共果斷採取相應措施,毛澤東特別重申組織紀律:

(一)個人服從組織;(二)少數服從多數;(三)下級服從上級;(四)全黨服從中央。誰破壞了這些紀律,誰就破壞了黨的統一。……要避免再發生張國燾事件。(《毛澤東選集》第二卷第528頁,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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