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裁決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現年73歲的社運人士古思堯,涉於去年10月13日反對取消劉小慧參選資格的集會中塗污香港區旗,被控公開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區旗。古思堯否認控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林子勤裁判官裁定表面證供成立,古思堯選擇不出庭自辯,亦不會傳召任何辯方證人,案件押後至下午三時裁決。
資料圖片
控方在庭上播放警方拍攝的錄影片段,古思堯在片中手持有撕裂痕跡和被塗污的區旗。負責拍攝影片的警員和負責警示古思堯的督察李家豪均有出庭指證,表示被告是片中手持區旗的紅衣男子,並指出區旗上寫有「香港政府真無恥」。
古思堯在開庭前指自己沒有律師代表,並會在結案陳詞和求情時說明自己侮辱區旗的動機。他在庭上表示自己因不滿香港政府損害一國兩制和違反基本法才想方設法侮辱政府,並以「法西斯」形容中國政府。他亦表示若香港政府會維護香港市民的利益,他便會擁護香港政府。
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古思堯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罪成,判監9個月。
社運人士古思堯涉嫌在去年區議會選舉前,預告到選舉事務處抗議,計劃枱棺材、撒溪錢及叫口號等表達對選舉制度的不滿,他在出發前被捕,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罪成,判監9個月。
資料圖片
控方指古思堯有15次定罪紀錄,2022年的紀錄與本案相同。古思堯在庭上親自求情,說自己背景好簡單,希望香港有人權民主,自己患有直腸癌,預計3或4月要做手術。
社運人士古思堯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表示,古思堯抗議參選名單一面倒、小圈子,單單表達相反意見不構成罪行,但考慮被告以象徵死亡的棺材及溪錢意味中央政權結束及終結,藉區選借題發揮,意圖產生市民對抗及叛離情緒,挑起對政權的恐懼,目的要羞辱政府。他又指,古思堯「屢罰屢犯」,今次事先張揚行動,宣傳政治目的,考慮到避免轉趨和平的社會氛圍再被破壞,裁定他罪名成立,判處監禁9個月,又寄語古思堯謹記,香港有言論自由,但非絕對權利,言論自由須在現行法律框架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