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當局能簡化程序。

海一居業主聯合會向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遞信,希望都更公司能與政府交涉,允許部份因並未做樓宇分層登記的海一居業主有資格購買置換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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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長高銘博表示,現時有約有 30至 40戶業主在樓花法出台前已納稅,但並未做樓宇分層登記,導致被政府視為沒有資格購買置換房。他認為,政府對樓宇分層登記並沒有時效限制,過期登記只需罰款,形容是政府出現疏漏,當局應該給予受影響的業主購買置換房的資格。

高銘博又稱,現時登記購買置換房的手續繁複,希望當局能簡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