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稟要求法官下令男警需把宿舍單位騰空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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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昨代表警務處處長入稟區域法院控告一名退休男警員,指該警員於2016年退休前休假時被停止其獲分派上水已婚警察宿舍的居住權,他曾獲多1個月延長居住權後,無視警方及後發出的清空令,又不支付市價租金。警務處處長現透過律政司入稟追討該退休男警共21萬9067的市價租金差額及利息,並希望法官下令男警需把宿舍單位騰空交出。

原告為律政司司長代表警務處處長,被告為Ng Lap Bun (譯音:吳立斌)。

入稟狀中指出,被告Ng Lap Bun (譯音:吳立斌,下稱吳)於2004年5月25日與其家人獲准以月租形式居住於上水已婚警察宿舍一單位,吳同意如警務處下令清空單位時他會在一個月內交出單位,亦同意在清空令發出後願意當局在必要時扣除其薪金作為他佔用單位的費用。

吳於2016年8月26日申請退休前休假,吳便不合符資格居住在警察宿舍,吳在退休前曾申請「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 計劃但被拒。警務處於2016年9月5日要求吳需於2個月內搬出單位,及後批出吳佔用權延長一個月至2016年11月25日,但吳至今一直在沒有繳付租金的清況下佔用宿舍,警務處處長便入稟追討該退休男警共$219,067.46的市價租金差價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