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昨天發動集會,在G20之前向政府施壓,提出五項訴求,其中一項要求政府「撤回」而非暫緩修例。此前建制派對「撤回」的說法,口氣也有些放鬆。民建聯及自由黨均表示不反對撤回。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早前被問及政府應否宣布「撤回」條例時說,「如果從向前看角度,如果政府認為這樣有助於收復社會,我們支持者都會理解。」自由黨黨魁鍾國斌則稱,特首林鄭月娥雖宣佈暫緩修例與撤回無分別,但認為當局應宣佈撤回,以免讓部份人有藉口衝擊政府;又指若林鄭不便親口宣佈,可由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代勞,有關做法亦不涉政府面子問題。
不過,同屬行政會議成員的經民聯林健鋒似乎對「撤回」有一點保留,一直沒有鬆口。
高人分析,政府內部或許有聲音,想把「暫緩」改為「撤回」,以滿足對家的要求,但現實上由於連番吹風,暫緩與撤回毫無分別,改為「撤回」只是政治上再讓步的姿態。
高人說,反對派提出的五項要求,包括 : 1,不檢控示威者;2,取消定性暴動;3,追究開槍責任;4,撤回送中惡法;5,林鄭月娥下台。問題是政府若宣布撤回,究竟是示威會停止,還是會觸發更多示威都很難說,反正繼續示威,政府就會不斷讓步,或許反對派會覺得,繼續示威爭取到特首下台也說不定。所以,現階段政府宣布「撤回」,可能不是那麼明智。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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