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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辱罵驅趕無綫攝影師 記協譴責:嚴重干預新聞自由

政事

示威者辱罵驅趕無綫攝影師 記協譴責:嚴重干預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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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辱罵驅趕無綫攝影師 記協譴責:嚴重干預新聞自由

2019年06月27日 18:07 最後更新:18:32

記協指如不滿報道,應向有關新聞機構反映,不應宣泄在前線新聞工作者身上

網民發起包圍律政中心,逾百名市民今日中午過後在律政中心外聚集,有記者聲稱於採訪期間受到市民阻撓,香港記者協會今日就事件發出聲明。

有無綫新聞攝影師(白衣)被示威者包圍、驅趕。

有無綫新聞攝影師(白衣)被示威者包圍、驅趕。

記協稱,無綫新聞攝影師今日在律政中心外,被大批人士包圍、驅趕,更被人推撞辱罵,以至用電筒近距離照射面部和眼睛,除了今日的事例外,同類事件在近日的公眾活動中多次發生,且有愈演愈烈之勢,其他在場記者亦多次反映拍攝受阻,並譴責這類行為嚴重干預新聞自由;本會促請巿民理性表達意見,不應阻礙傳媒採訪,並尊重新聞工作者採訪權。

有無綫新聞攝影師(白衣)被示威者包圍、驅趕。

有無綫新聞攝影師(白衣)被示威者包圍、驅趕。

記協強調,採訪報道是新聞工作者的天職,採訪現場騷擾前線新聞工作者,會阻礙正常採訪工作、干預新聞自由,亦會削弱公眾知情權。巿民如不滿任何傳媒機構報道,應向有關新聞機構反映,不應把不滿宣泄到前線新聞工作者身上,惡意阻礙記者正常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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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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