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質疑申請資格有矛盾。

10多名海一居不合資格購買置換房的業主向議員鄭安庭求助並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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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到場的業主質疑,當局要求有分層登記證明的業主才有資格購買置換房,但具有合同及已繳印花稅等可做分層登記的文件,卻沒有資格購買置換房,她覺得申請資格具矛盾性。她又稱,現時由於原海一居項目地段的土地批給失效,已無法再做分層登記,而樓花法出台後對過期登記只需罰款,沒想過現時卻失去業主的身分。

鄭安庭表示,在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討論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制度法案時,小組會並沒有討論到有關情況,政府亦無提供相關資料,但他現已接到 30多宗求助個案,他希望政府能就已交印花稅及有合同的業主網開一面,讓他們合資格購買置換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