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少澤:大災難時,謠言破壞力影響可能很大,有責任填補漏。

民防綱要法法案建議設立俗稱「謠言罪」的「突發公共事件下妨害公共安全、秩序與安寧罪」。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受訪時表示,有關條文是要填補相關法律漏洞而設立,並強調相關法律不會存在任何灰色地帶。

黃少澤 (資料圖片)

黃少澤 (資料圖片)

正在審議民防綱要法法案的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早前建議,有關條文可透過修改刑法典而非單獨成罪。黃少澤回應時稱,兩者性質不一,民防綱要法只在特定情況下生效,若納入刑法典執行會變為一般法律,將會較民防綱要法更嚴格,並會根本上改變澳門整個刑事政策和框架。

黃少澤強調,在大災大難的時候,謠言的破壞力比突發事件做成的恐慌所帶來的影響可能會更大,政府有責任填補漏。他希望社會人士在對民防綱要法提出意見時,能多瞭解澳門的法律制度和國際慣例,當局於諮詢期間曾引用的印度相關法律例子是因為存在缺憾才被裁定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