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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遭男同事非法囚禁強姦 已婚女哭述:有人打電話搵我就被打

社會事

涉遭男同事非法囚禁強姦 已婚女哭述:有人打電話搵我就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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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遭男同事非法囚禁強姦 已婚女哭述:有人打電話搵我就被打

2019年07月08日 18:26 最後更新:18:26

被問到之後發生什麼,女事主聲淚俱下稱唔記得左!」

已婚內地婦去年2月初遭男同事兼情夫非法囚禁和強姦一案,下午於高等法院續審。事主憶述,去年遭被告困在其寓所單位時嚎哭:「一有電話打嚟我就被佢(被告)打,好得人驚,求唔好再有人打畀我。」被問到之後發生什麼,事主聲淚俱下:「我唔記得左喇!」

已婚內地婦去年2月初遭男同事兼情夫非法囚禁和強姦一案,下午於高等法院續審。 資料圖片

已婚內地婦去年2月初遭男同事兼情夫非法囚禁和強姦一案,下午於高等法院續審。 資料圖片

36歲事主隔著屏風表示,2010年才與香港人丈夫來港定居,14年與對方分居,並在工作地點結織32歲被告陳國禎後,與他發展為情侶。事主與丈夫14年11月分居後曾寄宿被告寓所一段時間,但被告知悉事主懷有身孕後便屢對她施行暴力。事主形容:「(被告)脾氣變得好差,我唔知點做好。」事主翌年一月誕下女兒前返回與丈夫同住。

事主庭上表示,自從不再與被告同居後,與他已「無關係」,並抗拒相見被告。惟被告屢威脅事主:「我要見個囡,如果唔係就同你屋企人講。」事主無奈下只好就範,每月兩三次與被告和女兒一起逛街。

去年2月4日,事主當時已轉職別的餐廳,中午工作期間收到被告來電,指:「出嚟買衫畀我。」事主恐怕若不依從指令,被告會「上門」找她,使其他同事懷疑他倆的關係。事主於是向主管請「2句鐘假」滿足被告的要求,豈料事主與被告會合後對方要求一起前往他的寓所,事主以工作為由推搪,但仍遭被告拉扯下到達被告家。事主欲離開但遭被告阻擋,期間事主手機響起,被告見事主居然斗膽接聽電話,便一手奪去其手機,怒吼:「你打電話?」然後連摑事主數巴。稍後事主電話再響,被告再毆打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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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玩貓為名強姦18歲少女 地盤工罪成還柙候判

2024年02月22日 18:51 最後更新:20:29

一名地盤工人借玩貓為名強姦一名18歲少女,於高院被裁定強姦罪成立,還柙候判。

高等法院陪審團由22日中午退庭商議,到23日以6比1大比數,裁定被告陳俊君強姦罪名成立,法官將案押後至3月28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心理報告及事主創傷報告,期間被告還柙。

案情指,33歲被告陳俊君23年1月10日在院校群組認識18歲女事主,兩人交換聯絡資訊。6日後被告私訊女事主,相約兩日後到被告住所玩貓。1月20日兩人再次相約翌日到被告單位玩貓,之後強姦女事主,被告之後企圖給予女事主500元,但被女事主拒絕,女事主離開單位後馬上報警求助,被告則在警誡下聲稱女事主自願與他發生性行為。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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