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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地建丁屋被裁定違憲 發展局提上訴

政事

換地建丁屋被裁定違憲 發展局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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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地建丁屋被裁定違憲 發展局提上訴

2019年07月09日 17:56 最後更新:18:05

發展局恢復處理裁決前已準備簽立批約個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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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表示,政府決定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對丁屋政策司法覆核案件的裁決,提出上訴。發展局發言人指,判決涉及《基本法》第40條的詮釋,具憲制上的重要性,經考慮法律意見後,政府認為有理據向上訴法庭就原審判決提出上訴。由於涉及司法程序,政府現階段不適宜就上訴理據的細節作公開評論。

發展局提出上訴。資料圖片

發展局提出上訴。資料圖片

另外,原訟法庭早前表明,4月8日的裁決由2019年10月8日起生效。即使裁決目前還未生效,由於原訟法庭已裁定以私人協約方式及以換地方式申請政府土地興建丁屋不屬於受《基本法》第40條保障的合法傳統權益,政府認為在裁決生效前如何處理該兩類申請,還應採取審慎態度,因此政府只會處理那些在裁決頒布前已臨近完成的個案。

發展局表示,對於私人協約及涉及政府土地的換地批約申請,政府將由即日起至裁決生效之前,就裁決頒布當天或以前(即4月8日或以前)已準備簽立批約的個案,恢復處理餘下手續,地政總署短期內將聯絡相關申請人跟進;在未有上訴結果期間,地政總署將繼續暫停處理屬這兩類申請的其餘已接收個案,亦會暫停接收這兩類申請的新個案。經仔細考慮,上述安排是合適和務實的處理方法。

原訟法庭於4月8日裁定,丁屋政策下以免費建屋牌照方式申請於私人土地興建小型屋宇屬於《基本法》第40條內的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並合法合憲。其後,法庭再於4月30日作出命令,確認就換地申請而言,四月八日有關換地申請違憲的裁決,只適用於涉及政府土地的換地申請。因此,地政總署會繼續如常處理小型屋宇政策下以免費建屋牌照方式及以換地方式申請在私人土地興建小型屋宇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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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社區隔離設施已轉為備用或作重用安排

2024年04月17日 10:00 最後更新:10:20

發展局表示,現時所有社區隔離設施已轉為備用狀態或作重用安排,而各社區隔離設施過去一個財政年度每月實際開支合共約375萬元。

建造業議會網頁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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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方稱,各設施中竹篙灣每月開支佔最多,約170萬元,其次是落馬洲河套區,約為140萬元,以及啟德跑道區約為40萬元。

發展局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就財政預算案的提問時表示,早前已經公布元朗潭尾、新田、青衣和河套區南端的社區隔離設施使用安排,其中元朗潭尾和新田社區隔離設施均由建造業議會營運,相關人手編制及開支並非政府編制和公帑開支。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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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衣社區隔離設施已改裝後為青年發展及國民教育基地,由香港青少年軍總會管理,過去一個財政年度未開展相關用途,本月才開始營運。河套區南端用地則轉移到其他地方重組再用,土木工程拓展署正開展土地平整工程。

青衣社區隔離設施已改裝後為青年發展及國民教育基地。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FB

青衣社區隔離設施已改裝後為青年發展及國民教育基地。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FB

當局表示,正檢視如何陸續為其餘設施作後續安排,分階段釋出用地或原址善用設施作其他用途。目前備用的隔離設施由衞生署安排外判基本保安以保障設施安全,同時部分設施仍需安排外判清潔服務,以及維持照明、冷氣、消防和電訊設備的運作,涉及電費及維護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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