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稟狀指違反他們對公司的受託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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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宏環球旗下康宏財務有限公司指控5位前管理高層,2014至5年促成2宗對公司不利的貸款協議,合共借出2400萬元,違反他們對公司的受託人責任。康宏財務昨日入稟高等法院,除了向5位前管理高層,包括捲入康宏風暴被廉署起訴的曹貴子追討損失外,還向借貸一方的2間公司及其董事總經理追討部分本金連利息逾2024萬元。

曹貴子。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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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稟狀指出,原告人為康宏財務有限公司,8名答辯人中的5名公司前高層包括「幕後董事」曹貴子、時任董事許家驊和陳麗兒、前助理副主席Ng Yao Kwok、前總經理Ng Men Kit Billy。另外三位答辯人分別是Cassia Investments Limited以及其公司董事總經理Faris Ibrahim Taha Ayoub和旗下控股公司Blue Farm Limited。

入稟狀透露,2013年末曹貴子和其餘四名涉案高層人員接手管理公司的貸款投資服務,他們分別在14和15年年末批出2份年息10%合共2400萬元的貸款予Blue Farm Limited。惟實際收款方為Cassia Investments Limited,而且Blue Farm Limited並沒有提供任何還款保證。曹等五人明知風險仍批出貸款,有關決定並不合公司利益著想,該協議既沒有收益果效,而且不合理。收款方Blue Farm Limited曾償還500萬元,惟餘下的欠款至今已滾存至逾202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