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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不肯講「撤回」 陳方安生質疑與港人鬥氣

政事

林鄭不肯講「撤回」 陳方安生質疑與港人鬥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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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不肯講「撤回」 陳方安生質疑與港人鬥氣

2019年07月10日 18:11 最後更新:18:22

陳方安生指林鄭肯說「撤回」,就能令社會盡快回復平靜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表示,逃犯條例修訂工作已經「壽終正寢」。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形容林鄭月娥固執,用盡其他所有用詞,唯獨不肯講出「撤回」二字,質疑她與港人鬥氣。

陳方安生認為撤回修例就可以令社會回復平靜。

陳方安生認為撤回修例就可以令社會回復平靜。

陳方安生批評林鄭月娥一方面希望社會平靜,紓緩緊張局勢,但又不肯說「撤回」。她認為,既然林鄭月娥表示修例草案已經死亡,撤回修例,就能令社會盡快回復平靜,若果林鄭月娥有誠意聆聽年輕人心聲,應該盡可能考慮學生提出的條件,大家放下成見,不應有預設界限,最重要是雙方願意對話。

她又指,無聽聞港府提及計劃實施「社會信用體系」, 認為若政府有意推行,必須作廣泛諮詢,因為相信迴響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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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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