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批判、批鬥的聲浪中,「黨內第一號最大的走資派」劉少奇遭到政治陷害和人身摧殘,並在中共八屆十二中全會上被宣佈「永遠開除出黨,撤銷其黨內外的一切職務」。劉少奇在被審查期間,完全被剝奪了申辯的權利。他重病在身,受盡折磨,1969年10月被押往開封,11月含冤病逝。他的妻子王光美被關進監獄,幾個孩子或被關押,或遭毒打歧視。

「黨內第二號最大的走資派」鄧小平雖遭批判、囚禁,但始終沒有把他和患難於共的妻子分開,他沒有遭到諸如劉少奇或其他「走資派」所受的人身迫害和摧殘。在政治上也對他有所保留。鄧小平之所以僥倖有此「待遇」,是與毛澤東的意圖分不開的。

毛澤東對鄧小平的不滿雖從60年代以後逐漸增加,並隨著事態的發展而演變成為進行人事更替的決心,但他對鄧小平則始終心存一份賞識。他同意批鄧,但在批判和處理鄧時,他又與林彪、江青一夥欲把劉、鄧一起置於死地的圖謀不同,而主張鄧小平與劉少奇要有區別。

1967年7月,毛澤東在單獨與中央文革重要成員王力談話時,曾說過,「林彪要是身體不行了,我還是要鄧出來。鄧至少是常委。」鄧小平被監管後,毛澤東沒有讓林彪和中央文革插手鄧的事情,而只讓他信任的中央辦公廳主任汪東興負責鄧的事情。

1967年11月5日,毛澤東在與中央文革成員談關於召開九大和整黨問題時,雖然仍把鄧小平與劉少奇聯繫起來,說鄧與劉互相合作,不通過大會主席團,不徵求他的意見,就通過八大決議;不徵求他的意見,搞後十條。並指示:「鄧小平要批,請軍委準備一篇文章。」但同時,他又說:「我的意見還要把他同劉少奇區別一下,怎樣把劉、鄧拆開來。」

在1968年10月召開的中共八屆十二中全會上,鄧小平被錯誤地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但林彪、江青一夥顯然並不滿意,他們在會上會下鼓噪煽動,妄圖造成一個聲勢,要求開除鄧小平的黨籍。毛澤東沒有同意,還「保」了鄧小平。他在10月13日的開幕會上說:「鄧小平這個人,我總是替他說一點話,就是鑒於他在抗日戰爭跟解放戰爭中間都是打了敵人的,又沒有查出他的別的歷史問題來。」他在10月31日的閉幕會上又講道:「鄧小平,大家要開除他,我對這一點還有一點保留。我覺得這個人嘛,總要使他跟劉少奇有點區別,事實上是有些區別。」

正是由於毛澤東的堅持,才遏制了林彪、江青等人妄圖徹底打倒鄧小平的圖謀。鄧小平在政治上未被判處「死刑」,他保住了黨籍,被「掛」了起來。這為他今後的復出,留下了一個極其重要的政治伏筆。

本文摘自《鄧小平在重大歷史關頭》,宮力 周敬青 張曙 著,九州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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