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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有夫之婦網友沖涼裸照 售貨員涉勒索1萬:同你老公講囉

社會事

偷拍有夫之婦網友沖涼裸照 售貨員涉勒索1萬:同你老公講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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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有夫之婦網友沖涼裸照 售貨員涉勒索1萬:同你老公講囉

2019年07月11日 14:48 最後更新:14:56

兩人在微信上認識~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37歲男子於去年12月以通訊軟件微信結識一名有夫之婦,疑在女事主洗澡時偷拍裸照,並以此勒索1萬元。該男子被控一項勒索罪,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報稱售貨員的被告劉啟邦(左)。

報稱售貨員的被告劉啟邦(左)。

控罪指,報稱售貨員的被告劉啟邦被控於去年12月28日與同年12月31日之間,在香港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事主交出港幣1萬元。

事主在庭上作供指,她和被告以微信相識,被告曾邀她一同在黃大仙慶祝生日。被告在當晚即邀請事主到他家中休息,兩人在當晚亦有發生性行為。後來事主曾帶水果和自製的餃子到被告家中一同享用,而當晚被告勸她留下,繼而發生第二次性行為。事主稱是自願與被告發生上訴兩次性行為。

事主續指,被告其後忽然失去聯絡,後解釋因身在澳門無法接收訊息,事主一怒之下要求斷絕來往,被告則在微訊恫嚇事主指會「同你老公講囉」,還指他在女事主洗澡時已偷拍裸照,會把裸照上載網上,給網民傳閱。事主指她當時很害怕,故已剷除相關的對話紀錄,而被告在事後兩日亦有致電斥責事主,並向她勒索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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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禁錮勒索大學男生後協助頂證 18歲男子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2月08日 15:18 最後更新:17:01

一名案發時只有15歲的男學生與另外8名青年禁錮一名大學男生,之後勒索對方女友及家人,現年18歲的被告在區域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

案中事主在2020年遭9名當時年僅13至24歲的青年禁錮在酒店房內,勒索他女友及父母5000元至600萬元不等,涉案青年早前均已認罪或被定罪判刑,分別判處感化令1年到監禁60個月不等,法官林偉權於區域法院對最後一名被告、案發時僅15歲的男學生作出判刑。法官認為,被告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報告亦顯示男學生已改過自新,判處他感化12個月。

被告吳任豐早前承認1項非法禁錮及1項勒索罪,法官指,案中主腦為同案被告葉文軒及楊子潁,吳任豐及黃希朗屬次級從犯,刑責相若,年僅15歲的吳任豐跟隨黃希朗行事,兩項控罪各以較低的36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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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表示,吳任豐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可獲四成刑期折扣,兩罪刑期全數同期執行,實際囚禁14個月多便可獲釋。他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判刑前又還押了3星期,報告指被告已改過自新,沒有必要感化,但考慮到整體情況後,決定判處感化令,並勸喻被告他日回報社會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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