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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洗錢罪成提上訴 稱金錢非美匯出無為美機構行事

政事

何志平洗錢罪成提上訴 稱金錢非美匯出無為美機構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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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洗錢罪成提上訴 稱金錢非美匯出無為美機構行事

2019年07月11日 17:25 最後更新:17:31

何志平提上訴~

何志平早前在美國因行賄被定罪被判囚3年。資料圖片

何志平早前在美國因行賄被定罪被判囚3年。資料圖片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因行賄非洲國家乍得及烏干達政要,去年底在美國紐約被裁定洗黑錢等7項罪名成立,今年3月判監禁3年(36個月)、罰款40萬美元(折合約314萬港元)。何志平早前提出上訴,代表律師當地時間周三向上訴庭提交上訴文件,提出四大理由,要求上訴庭撤銷定罪。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紐約上訴提4項質疑。資料圖片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紐約上訴提4項質疑。資料圖片

何志平一方在上訴書中指出,何志平在案發時是代表位於上海和香港機構行事,並非代表與美國相關機構行事,因此不應以相關法例起訴。

AP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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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何志平一方認為案中涉及金錢,並非由美國匯出,亦不是在美國接收,只是經美國匯款,認為僅僅經美國匯款。按立法原意,不足以構成洗錢罪所規管的行為,因此控罪應獲撤銷。
辯方又指法庭錯誤接納控方3項證據,包括案件在審訊期間,控方證人、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作供時表示,知悉何志平向乍得總統提供裝有200萬美元現金禮盒,惟並沒有親眼看到何志平送現金。何志平一方認為加迪奧證供只是傳聞證供。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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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一方的最後一項上訴理據,是控方提出的7項控罪,部分不能同時提出作檢控,同時利用針對外國人及「國內業務(domestic concern)」代表的法例起訴何志平是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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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拘3人涉18億元洗黑錢案 開設多間公司及戶口曾單日入賬3900萬

2024年04月18日 17:33 最後更新:18:26

海關拘捕3人涉嫌利用名下公司銀行戶口處理懷疑犯罪得益,涉款約18億元。被捕的2男1女年齡介乎42至60歲。

海關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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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財富調查科財富調查第一組指揮官楊爾德表示,涉案三人涉嫌在2021至2022年期間開設5間公司和18個公司戶口,在申請開戶時向銀行報稱從事不同類型貿易業務,包括手機配件、機械批發和汽車零件公司,但全部公司並無報稅紀錄,無進出口報關紀錄,亦無實質業務地址。這些公司在開戶後,立即出現出現異常頻密,而且大額的可疑交易,例如其中一個戶口,一天內的入帳金額,高達3900萬元,一天內的交易次數,最高也達到167次。

海關財富調查科財富調查第一組指揮官楊爾德。海關FB

海關財富調查科財富調查第一組指揮官楊爾德。海關FB

調查發現,這些空殼公司戶口的資金,來自1間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以及超過200間本地和境外公司,資金到帳後,短時間內就會被轉至其他戶口。海關指,其中1名被捕女子的戶口,就曾收取約9億元,其後經2間找換店轉到其他公司,或轉移到涉案另外2名男子。

海關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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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相信涉案的洗黑錢集團,開設公司戶口,是因為公司戶口可處理較高金額的交易,而且易於進行境外匯款;他們亦利用虛擬貨幣和空殼公司的隱匿性,以虛假貿易作為掩飾。海關指會繼續調查資金的來源和去向,並循被捕人士的背景和資金流作多方面調查,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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