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指,事後已兩度就使用不當言詞表示鄭重歉意
警務督察協會今日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點名批評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在警方8日反《逃犯條例》修訂遊行後,示威者佔據旺角彌敦道而清場時,刻意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及出言辱罵女性警務人員;又認為區承認用詞不當,但未有真誠道歉。區諾軒回應指,對於警務督察協會無接納歉意,表示深切失望。
區諾軒表示當時情急才與女警對罵。資料圖片
區諾軒表示,當晚氣氛十分緊張,警員挑釁記者和議員,更用盾牌撞壞他的大聲公,警方至今無合理解釋。而警員在無示威者下,以不合理速度推進防線,有記者跌倒,幾乎人踩人,他才在情急下與女督察對罵。他又指,事後已兩度就使用不當言詞表示鄭重歉意。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日前亦發聲明,批評譚文豪及區諾軒刻意在警方防線前挑釁警方以吸引記者聚集採訪,使原本混亂場面更加混亂,認為兩人行為極度不負責任。區諾軒回應指,當時示威者已經散去,但警察仍向在場記者推撞70米,擊打攝影器材,協會批評議員拒絕離開,卻全無反省執法必要,形容「只會令同袍形象更為醜陋」。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