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律師指出,若保險經紀收取疫苗中介費可能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最高可罰五十萬及監禁七年。

大批內地人近年來港打子宮頸癌疫苗,部分是經保險經紀轉介光顧本港的醫務中心。有保險業人士指出,疫苗並非保險從業員業務,又不是業界的專業知識,若收受轉介費用,更可能牽涉貪污罪行,狠批相關人士,令保險業「烏煙瘴氣」。

位於觀塘的「信穎醫務中心」日前被海關及衞生署檢獲七十六盒懷疑冒牌九價子宮頸癌疫苗。

位於觀塘的「信穎醫務中心」日前被海關及衞生署檢獲七十六盒懷疑冒牌九價子宮頸癌疫苗。

有律師更指出,若保險經紀收取客戶的疫苗中介費,而無向他們披露收取費用,可能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九條「代理人的貪污交易」,一經定罪最高可罰五十萬及監禁七年。

九價子宮頸癌疫苗需要接種三針。

九價子宮頸癌疫苗需要接種三針。

最高可罰五十萬及監禁七年

不少內地人都考慮來港注射子宮頸癌疫苗,不少內地討論區更有自稱保險經紀人士表示可以介紹內地人到港打針。

香港保險專業人員總會會長張偉良認為,保險經紀介紹客人打疫苗不恰當,他亦有呼籲同行不要做有關中介活動,他更指倘發現同業有相關言行,會向保監局舉報要求跟進。

有保險業人士批評,疫苗從來不是保險業的專業範疇,不明白為何有部分經紀從事轉介工作,絕對不贊成同業的做法,更質疑收取中介費會牽涉貪賄問題,令業界變得「烏煙瘴氣」,對此感到反感。

「秘撈」也涉違約可追究

執業律師沈運華指,若保險經紀介紹客戶到診所打針,經紀又無向客戶披露自己收取的金額,若可證明經紀僅為個人利益,而非客戶的福祉,有機會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九條,有關「代理人的貪污交易」的條文,最高可被判五十萬及監禁七年。他補充,如果經紀及保險公司的僱傭合約不容許「秘撈」,亦有可能違反合約,公司有權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