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部:一如以往無畏無懼,客觀中立報道新聞。
沙田區有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無綫新聞發表聲明,指無綫新聞攝影師及記者在採訪下午的沙田反修例遊行時,突然被幾個人襲擊。無綫電視新聞部嚴厲譴責暴徒,並已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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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指,採訪隊在下午約五時步行去源禾路途中,有人突然踢記者小腿,攝影師的右邊背部亦被人打了一拳。攝影師捉著施襲者的背包指他打人時,旁邊另有4、5人就箍著攝影師的頸。之後有其他傳媒協助攝影師及記者離開,期間無綫記者又被人踢臀部,褲上有被踢的鞋印。
無綫新聞部嚴厲譴責暴徒襲擊正進行採訪的攝影師及記者,以及粗暴干預採訪自由,並已報警要求警方緝拿暴徒歸案。新聞部已曾多次被示威者阻止拍攝,會一如以往無畏無懼,客觀中立報道新聞,並且繼續提供多角度的現場直播。
網民發起沙田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
無綫新聞指,採訪隊在下午約五時步行去源禾路途中,有人突然踢記者小腿,攝影師的右邊背部亦被人打了一拳。攝影師捉著施襲者的背包指他打人時,旁邊另有4、5人就箍著攝影師的頸。之後有其他傳媒協助攝影師及記者離開,期間無綫記者又被人踢臀部,褲上有被踢的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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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電視截圖
無綫電視截圖
無綫電視截圖
無綫新聞部嚴厲譴責暴徒襲擊正進行採訪的攝影師及記者,以及粗暴干預採訪自由,並已報警要求警方緝拿暴徒歸案。新聞部已曾多次被示威者阻止拍攝,會一如以往無畏無懼,客觀中立報道新聞,並且繼續提供多角度的現場直播。
網民發起沙田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