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為了家長~

小一派位月前塵埃落定,但23名居住於荃灣、葵青區的應屆智障學童,卻因區內特殊學校學額不足,又接收約30名東涌區特殊需要學童,而被教育局安排跨區至深水埗區及將軍澳學校,並要求受影響學童家長於14日內作選擇,否則不能確保有關學童未來能返回原區就讀,家長發言人曾太質疑,特殊生需要在同一學校就讀12年,「我們如何可以在14日內,在沒有資料情況下,決定孩子未來12年的教育?」

林太(前排中)指,教育局以學校能否提供校巴接送為選校考慮,要求家長從中作選擇並不合理。

林太(前排中)指,教育局以學校能否提供校巴接送為選校考慮,要求家長從中作選擇並不合理。

另一位家長發言人林太指,局方要求學校提供外判校巴接送服務,惟車費由家長承擔,以葵青荃區前往將軍澳計,每月車費為1635元,一般家庭難以負擔,直言無法接受有關安排,要求局方全數承擔有關費用。

她又直斥局方以為提供校巴接送,就能解決跨區就學問題,並不合理,她舉例指,有些學童無法表達自己需要,而校巴保母未必能提供適切協助,當學生發生問題時,家長亦不能立即到校處理,「我們不是要求額外資源,只是要求特殊需要學生能與普通學生一樣,能在原區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