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事主事後邀請被告打機「有疑團」
30歲男補習老師涉嫌於去年暑假3度在補習社內,伸手進11歲女學生的衣內打圈撫摸其身軀,更曾經在摸完說:「唔錯喎」並偷笑。補習老師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就3項猥褻侵犯罪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李逸康。
裁判官陳慧敏在判刑時指,雖然在被告的電話中顯示,X曾於案發後向被告傳送有關其3歲妹妹倒立及洗澡的影片,但不排除是有人在補習社內趁X離開後偷用X的手機傳送有關影片並刪除記錄。惟陳官指,X被3度非禮後,理應不希望與被告聯絡,但X卻在事發後仍發送私訊邀請被告一同玩俗稱「食雞」的遊戲「PUBG」,認為「有疑團」。
被告李逸康。
30歲被告李逸康被控於2018年7月至8月內3度在補習社內非禮女童X。
被告李逸康。(小圖為資料圖片)
警方本月5日接獲一名13歲女童報案,指同日早上約7時於灣仔區乘搭巴士上學期間,在巴士車廂内被一名男子非禮,該名男子其後逃去。
案件涉及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未成年人士,灣仔警區高度重視。灣仔刑事部人員經深入調查及翻查閉路電視紀錄,於12日早上在灣仔譚臣道拘捕一名53歲本地男子,涉嫌「非禮」。
案件交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査隊第四隊跟進。該名男子被暫控告一項「非禮」罪,案件將於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警方呼籲市民如果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遇到或目擊任何風化案件,應盡快向警方報案。如有任何人士在灣仔區內遇到類同的事件,亦請盡快聯絡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22條,「非禮」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