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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麗芸撐警入商場拉人 區諾軒批警濫捕惹不滿

政事

蔣麗芸撐警入商場拉人 區諾軒批警濫捕惹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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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麗芸撐警入商場拉人 區諾軒批警濫捕惹不滿

2019年07月16日 10:37 最後更新:10:52

蔣麗芸指當日入商場的警員太少~

沙田周日舉行反修例遊行後,有示威者進入新城市廣場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認為,警方絕對有責任進入商場內拘捕目標人物。她指,警方有必要檢討部署,指當日派進商場的警員數目大少,以致有警員受傷。蔣麗芸認為,應暫停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以防再有騷亂。區諾軒則反駁警方濫捕,令示威者不滿,加劇仇恨情緒。

蔣麗芸出席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時表示,自從立法會被示威者闖入破壞後,甚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她看見周日示威者進入商場後,擔心他們會破壞商舖。她說,當日有目標人物混入商場,商場內有不少公眾地方,警員有責任進入商場內,拘捕相關人士,她不明白當日警方為何只派這麼少警員進入商場內,導致有多名警員受傷。

出席同一節目的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表示,有示威者不滿警方濫捕,對警察有仇恨情緒。他更透露,他的一名助理,被警方指有份參與擲磚,最終經搜查後,並無結果。蔣麗芸則回應指,警方錯誤拘捕亦不緊要,「凡事要講證據,如果無做便可以釋放」,指區諾軒無須憂心,證據不足法庭可判處無罪。

蔣麗芸去信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要求警方審批遊行集會申請,認為若判斷可能會引起騷亂,涉及影響公共安寧及秩序,應暫停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區諾軒卻指,此舉變相令市民失去集會自由,若限制集會自由,即曲線證明和平集會並無用。

蔣麗芸說,示威者的訴求愈來愈多,有好多是「強人所難」,她認為政府「無咩可以做」,加上不少集會已變質,認為警務處處長可以在個人權利和社會利益之間,作出評估。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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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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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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