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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麗芸稱掌青年收錢遊行證據 惟拒交指證

政事

蔣麗芸稱掌青年收錢遊行證據 惟拒交指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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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麗芸稱掌青年收錢遊行證據 惟拒交指證

2019年07月16日 12:18 最後更新:12:27

同場楊岳橋促蔣麗芸交出證據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表示,有年輕人收錢參與反修例遊行,而她已掌握到實質證據,惟不想牽連太多人,不想年輕人出來指證。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表示促交出證據,不應包庇。

蔣麗芸表示,有年輕人收錢參與反修例遊行。資料圖片

蔣麗芸表示,有年輕人收錢參與反修例遊行。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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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麗芸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表示,有證據顯示有人收錢遊行,而且是在議員辦事處收錢,不過,她考慮到今次屬政治事件,不想牽連太多人。出席同一節目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表示,如果有證據顯示有人收錢遊行,不應包庇破壞香港安寧的人,形容這些問題一定人人得而誅之。被追問有何實際證據時,蔣麗芸則未有正面回應,重申:「梗係有啦!」

蔣麗芸。資料圖片

蔣麗芸。資料圖片

公民黨楊岳橋促蔣麗芸交出證據。資料圖片

公民黨楊岳橋促蔣麗芸交出證據。資料圖片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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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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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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