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指男子案發日無如期覆診

2017年2月港鐵發生19人死傷車廂縱火案,涉縱火的張錦輝入院診治約3個月後不治,終年61歲。死因庭今續研訊,威爾斯親王醫院精神科醫生今供稱,根據張的病歷記錄確診患有妄想症,有暴力傾向,更曾手捏兒子頸部;而張亦特定認為香港政府及同事針對自己及家人。另外,案發當日張未有到醫院覆診打針。

證人精神科醫生黃文豐出庭作供。

證人精神科醫生黃文豐出庭作供。

張錦輝自2007年確診患有精神病,一直在柴灣東區醫院精神科覆診,事發後被送往威院診治,該院精神科醫生黃文豐今供稱,張有被害妄想、情緒較波動,更曾出現暴力行為,而他因沒有「病識感」,即對於自己健康狀態的知覺能力比較差,須使用針劑直接將藥物注入體內。

而案發日張未有如期覆診,黃醫生解釋一般會轉介給社康精神科護士作家訪等後續處理;若然病人歸類為有暴力傾向,會列為「特別關注」,不會只寄信通知,但以經驗而言需時約一星期。張受傷住院後身體曾出現好轉,於是亦繼續接受精華藥物治療,但直到4月中旬,張的病情轉差,精神科藥物亦暫停。黃醫生指張留院時因嚴重受傷,診斷患有瞻妄症。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問及,妄想症患者病發時會否意識他人是家人而作出傷害行為,黃醫生就指出張特定認為香港政府及同事,會針對自己及家人,但亦不排除張出現新的妄想對象,街上若有人「眼超超」,亦會將路人視作妄想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