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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男侍應涉強姦禁錮已婚女友 陪審團裁定脫罪

社會事

32歲男侍應涉強姦禁錮已婚女友 陪審團裁定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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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男侍應涉強姦禁錮已婚女友 陪審團裁定脫罪

2019年07月16日 17:25 最後更新:17:30

法官:被告應從法律途徑,申請法援爭取女兒的探視權。

32歲餐廳水吧男侍應與已婚女同事發展婚外情後,涉嫌於去年2月初帶已懷有其骨肉的女友回家時,先後拳毆、砸毀手機及兩度強姦她,並非法禁錮她至翌日凌晨。男子去年於裁判法院已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一項刑事毀壞罪,但否認兩項強姦罪及一項非法禁錮罪,案件於高等法院完成七天審訊後,三男四女陪審團退庭商議5.5小時後,裁定被告3罪罪脫。

被告陳國禎(32歲)否認2項強姦罪及1項非法禁錮罪,控罪指他於2018年2月4日至2月5日在旺角一單位內兩度強姦X,又將X非法及損害性地禁錮。陳亦早於去年10月29日於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一項刑事毀壞罪,今於高等法院被判入獄6個月,但因於被告已被還押超過15個月,故獲准即時釋放。

法官判刑時指女事主X的面部及手臂的位置有疼傷,但無需縫針或住院,被告在襲擊X後亦主動傳訊息予女方丈夫指他會負全責,並希望女方丈夫能照顧被告與X的女兒及貓咪。法官認為是次襲擊屬於家暴,而被告與X發展感情時並不知道X已婚,故可悲地陷入三角戀的困境,被告因他或不能再見到其親生女兒而一時衝動,法官建議被告日後應從法律途徑,如申請法援以爭取女兒的探視權,避免再接觸X及其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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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玩貓為名強姦18歲少女 地盤工罪成還柙候判

2024年02月22日 18:51 最後更新:20:29

一名地盤工人借玩貓為名強姦一名18歲少女,於高院被裁定強姦罪成立,還柙候判。

高等法院陪審團由22日中午退庭商議,到23日以6比1大比數,裁定被告陳俊君強姦罪名成立,法官將案押後至3月28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心理報告及事主創傷報告,期間被告還柙。

案情指,33歲被告陳俊君23年1月10日在院校群組認識18歲女事主,兩人交換聯絡資訊。6日後被告私訊女事主,相約兩日後到被告住所玩貓。1月20日兩人再次相約翌日到被告單位玩貓,之後強姦女事主,被告之後企圖給予女事主500元,但被女事主拒絕,女事主離開單位後馬上報警求助,被告則在警誡下聲稱女事主自願與他發生性行為。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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