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個官員主動投案了!7月1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中共昆明市委黨校黨委書記、常務副校長范光華涉嫌違紀違法,主動投案自首,目前正在配合雲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從履歷上看,范光華長期在昆明工作,曾任昆明市人事勞動局辦公室副主任,昆明市人事勞動局機關工會主席,昆明市嵩明縣楊橋鄉副鄉長,昆明市人事局人事處處長,昆明市人事局辦公室主任,昆明市尋甸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昆明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昆明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事局黨組書記、局長,市編辦主任等職。2012年後,范光華擔任昆明市委黨校黨委書記、常務副校長(副廳級)。
范光華是繼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後,又一個主動投案的雲南省高官。5月9日,中紀委網站發佈消息: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主動投案,說明涉事官員還有一些懺悔意識,還有基本的榮辱觀念,黨和政府對待這類人,一直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中紀委網站也曾明確表示: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涉嫌職務犯罪的被調查人主動認罪認罰,自動投案,真誠悔罪悔過的,監察機關經領導人員集體研究,並報上一級監察機關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檢察院時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
「海運倉內參」(ID:hycplb)注意到,中紀委網站在秦光榮被查的同日,就發表文章《主動投案是選擇了唯一正確的出路》指出:「對腐敗分子來說,前方已是窮途末路,認清形勢、儘早回頭,懷著對黨的忠誠、對黨紀國法的敬畏之心,主動向組織說明問題,才是唯一正確的出路。」事實上正是如此,如果腐敗官員能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向組織承認問題,未嘗不能被從輕處罰。與之相反,那些窮凶極惡、死不悔改的腐敗官員,則必將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沒有權力凌駕於國法之上。越是身居高位的官員,就越應該有強烈的慎獨意識,保持一顆為人民服務的初心,堅決抵制各種利益誘惑,堅決與不正確的政治風氣作鬥爭。范光華作為黨校的領導,本應代表黨員幹部的形象,成為群眾學習的榜樣,成為其他同事與下屬欽佩的模範,但他卻走上了違紀違法之路,最終也必將受到懲處。好在,他能及時糾錯,懸崖勒馬,主動投案,或許可以獲得寬大處理。
正如《中國紀檢監察報》曾言,「天網恢恢無處逃,迷途知返是正道」。對於違紀幹部來說,早日主動投案才是明智之舉。這個道理,將在落馬官員身上得到更多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