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河南安陽

一個6歲的小男孩

偷記媽媽支付密碼

用手機網購4萬多元商品

大型遊樂園設備,投幣搖搖車、貼畫……

儼然一個大的「遊樂場」

 

趁家長不注意

購買4萬多元商品

郭先生家裏有一個6歲的兒子,平時比較淘氣,今年讀小學一年級。

「得知孩子網購了4萬多元商品後,當時我就急壞了,相當於兩個多月的工資沒啦。」7月15日上午,記者輾轉聯繫上了郭先生,提起此事,他仍顯得哭笑不得。

據郭先生介紹,7月11日晚9點多,兒子在家,由他妻子一個人照看。睡覺前,妻子去洗澡了,留下兒子獨自在客廳玩手機。

沒想到兒子拿起手機就進入了網上商城,之前妻子瀏覽而沒有決定購買的大量商品,都收藏在購物車裏了,其中包括投幣搖搖車、40平方兒童遊樂場淘氣堡等。除了購物車裏原有的商品,還有一些小零食、貼畫等,是孩子自己挑選的,也都購買回來。

郭先生稱,妻子之前在網上購物時,可能兒子在一旁記住了支付密碼,竟清空了購物車,全部給付款了,合計4.3萬多元。

郭先生回憶,當晚就收到信用卡信息了,只不過睡得早,等次日看到信息時,發現已經晚了,很多商品已經送到了家。

郭先生告訴記者,貨到家後他也不敢拆包裝。此後,他趕緊聯繫了客服,協商能否退貨,沒想到還真給退了。其他還在路上的以及第三方商家聯繫確認訂單的,都緊急溝通沒讓送貨。

該客戶行為屬於「誤操作」

已經全部退貨

郭先生提供的訂單詳情顯示,許多貨物已經退款,有的還正在處理當中。記者注意到,僅遊樂園40平方組合一件商品售價就在9980元,還不算別的。

事後,郭先生妻子通過朋友圈吐槽:「簡直氣瘋了!熊孩子趁我不注意,一通操作,胡亂清空了購物車,買了一大堆東西……」

當天,她在受訪時稱,暑假來臨,尤其是有孩子的家庭,希望能夠引以為戒。

假期孩子莫散養

學習玩耍兩不誤

那麼,對於家長來說,孩子假期該怎麼管理?

鄭州某小學有著10多年教育經驗的吳老師稱,假期孩子莫散養,不能光玩耍,還要鞏固複習學過的知識,做到學習玩耍兩不誤。

對此,北京一名教育方面的專家表示,電子產品不是洪水猛獸,需要科學合理地使用和引導。家長與孩子要明確規定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同時要完成規定的責任和任務,雙方嚴格遵守。「這樣做不僅有助於培養孩子科學使用電子產品的好習慣,還有助於培養孩子的擔當和契約精神。」

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和情感導師端子接受記者採訪時分析,從此案例來說,對於年幼的孩子,錢的來源、去處、收支等都沒有任何概念,同時表現出來對玩具的渴望。父母在平時生活相處過程中,要反思自己,哪裏做得不對,哪裏需要改進,不要一味地生氣。

「要寓教於樂,通過社會實踐學到知識。」端子說,很多孩子父母,一到假期就慌了,覺得沒有老師管了。實則不然,這也是一個很好的親子互動和教育機會。比如說到商場購物、帶孩子去旅遊,從算賬、數學、理財等方面,教育孩子。其實很多知識並非書本上學到的,是實踐中得到的。

保管好密碼

以免造成不必要損失

一家網路購物平台售後工作人員建議寶爸寶媽們,要妥善管理好自己的銀行賬號密碼等信息,避免孩子無意間看到後使用或泄露,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河南英泰律師事務所趙鈺濤律師在受訪時稱,本案涉案兒童為6周歲,明顯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按照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行為無效。由此可以推斷出該兒童大量購買玩具的行為是無效的,商家予以退貨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趙律師稱,但是如果遇到商家拒絕退貨,兒童的監護人還需要證明確實是兒童操作手機進行網路購物,並且是兒童已經實際掌握密碼,通常這種證據是比較難以固定的,爭議也是比較大的。

鄭州市消費者協會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根據法律規定,即便8歲的未成年人,也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大宗商品的消費需要得到監護人的同意。如果商家明知孩子未成年仍向其銷售大宗商品,則買賣合同無效,家長也可以向商家要求退款。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