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傳事主去年澳洲回流返港,打理家族的金融貿易生意
九龍區反修例大遊行時有示威者在旺角要求一名女子刪除手機所拍片段,期間3名示威者涉在爭執中撕扯該女子衣服和從後箍頸和胸部,警方就事件拘捕兩男一女,指他們涉非法禁錮及非禮罪。網上流傳一組圖片,質疑該女商人為一名警察,警方表示,相片中的警務人員為一名駐守港島區的女督察,並非案件中的女受害人。
警方指相片中的警務人員為一名駐守港島區的女督察,並非案件中的女受害人。
有傳30歲女商人姓關,在澳洲讀書,去年回流返港,打理家族的金融貿易生意。
資料圖片
當日警方表示,該名30歲中國籍本地女子在山東街及西洋菜南街交界,遭10多名人士纏擾,指控用手機拍攝容貌,要求交出電話刪去片段。至少2名男子從後箍其頸部和胸部,其餘人士捉其手腳,按她在地上圖搶手機,即使女子大聲求救,相關人士仍堅持行動。10多分鐘後,女子經過劇烈掙扎,竄進人群才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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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