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辦投稿《金融時報》,指正對方的描述有誤。

沙田衝突餘波未了。 AP圖片

沙田衝突餘波未了。 AP圖片

外國很關注香港反修例事件,英國《金融時報》早前報道,特首林鄭月娥將周日沙田衝突的示威者稱為「暴徒」,讓警方可用更嚴重罪名起訴被捕者。特首辦助理處長(傳媒)姚繼卓日前向《金融時報》投稿,澄清該報的陳述不正確。

《金融時報》早前報道,林鄭將沙田衝突示威者稱為「暴徒」,讓警方可用更嚴重罪名起訴被捕者。 資料圖片

《金融時報》早前報道,林鄭將沙田衝突示威者稱為「暴徒」,讓警方可用更嚴重罪名起訴被捕者。 資料圖片

信中強調,特首與律政司司長過去在不同場合多次表明,執法機構會對涉嫌違法行為展開調查,必要時再轉介予律政司做獨立決定是否提出檢控,而律政司是根據證據、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去作出檢控決定的。

特首在內任何人士所作的任何描述,都不會影響律政司按《基本法》,公正地履行其檢控職責。據此,無理由認為特首的言論會令任何人士遭受更嚴重的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