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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牛頭角撕連儂牆兼打兩男 的士司機准5000元保釋

政事

涉牛頭角撕連儂牆兼打兩男 的士司機准5000元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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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牛頭角撕連儂牆兼打兩男 的士司機准5000元保釋

2019年07月19日 11:17 最後更新:12:03

案件押後至下月30日再訊。

本月11日凌晨牛頭角淘大花園對開橋底「連儂牆」爆發衝突,一名的士司機涉嫌襲撃2名市民被捕。案件今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今毋須答辯裁判官批准被告以5000元現金保釋候訊,並須定期去牛頭角警署報到。案件押後至下月30日再訊。

46歲被告黃堅海被控2項襲撃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於本月11日牛頭角東九龍文化中心地盤外襲撃李真光和麥世傑。

控方申請押後以研究控罪的適合性。控方續指被告與2名事主並不認識,衝突源於附近牆上的紙張。控方又透露,附近有視像片段紀錄紀錄事發經過。

被告今由當值律師代表,透露被告月入約10000元,獨居,獨力供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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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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