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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去信盧偉聰提6要求 促警方遵守警例並就僵局作回應

政事

公民黨去信盧偉聰提6要求 促警方遵守警例並就僵局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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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去信盧偉聰提6要求 促警方遵守警例並就僵局作回應

2019年07月19日 19:38 最後更新:19:48

公民黨要求盧偉聰回應提問,並會面交代事件,以釋除公眾疑慮

《逃犯條例》爭議持續,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去信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並提出6項要求,包括要求警方遵守《警察通例》及《武力使用守則》,並審慎檢討過去行動部署及策略,避免造成更大的警民衝突的場面等。

盧偉聰。資料圖片

盧偉聰。資料圖片

去信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包括楊岳橋、郭家麒、郭榮鏗、陳淑莊,及譚文豪。公民黨表示,由6月初至今,社會不斷發生激烈的警民衝突事件,並認為事件源於警員執法出現違規情況相關。公民黨指,盧偉聰對於近月警務人員違反《警察通例》、對示威者濫用暴力的事件,仍然欠缺一個合理及妥善的回應。公民黨指,本周日將會有遊行集會舉行,並指據傳媒報道,警方將增派警力應對。公民黨續指,過去警方的行為及執法態度,令人擔心警方加派人手處理周日遊行,會令警民關係進一步升溫。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去信盧偉聰(小圖)。資料圖片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去信盧偉聰(小圖)。資料圖片

公民黨在信中詢問,「警方的行動是否無視『不反對通知書』,隨意定義活動為非法集會、驅趕市民?市民是否參加已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之集會活動,仍被視作非法行為?」,並指責警務處縱容警員違反《警察通例》,隱藏身分。公民黨又指,警員對於示威者、記者採用暴力的情況屢見不鮮,更是有變本加厲的情況。

另外,公民黨亦提出6項要求,包括要求警方遵守《警察通例》,展示警員編號、展示委任證,停止以物料貼於面罩上遮掩警員容貌;遵守《武力使用守則》;要審慎檢討過去的行動部署及策略;解決前線警員成為特區政府與民意矛盾的「磨心」的問題;因應過去一個月警民關係緊張的情況,檢視前線警員的心理狀況;並對警員提供心理或情緒輔導或其他形式的協助;就現時警民關係緊張的困局,向特首林鄭月娥反映、促請她回應公眾的五大訴求,為前線警員解困。公民黨指,為了避免警民關係再惡化,再有警員或市民受到傷害,警方有責任盡快檢視現時僵局作出回應,並要求盧偉聰即時回應上述提問,並與公民黨會面交代事件,以釋除公眾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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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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