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2日,商務部發佈終裁公告,最終裁定原產於歐盟、日本、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不鏽鋼鋼坯和不鏽鋼熱軋板/卷存在傾銷,國內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自2019年7月23日起,決定對原產於歐盟、日本、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不鏽鋼鋼坯和不鏽鋼熱軋板/卷徵收反傾銷稅,稅率為18.1%-103.1%不等,徵收期限為5年。此外,商務部接受了韓國相關企業的價格承諾申請,對於不低於承諾價格的相關產品不徵收反傾銷稅。
應國內不鏽鋼鋼坯和不鏽鋼熱軋板/卷產業申請,商務部於2018年7月23日發佈公告,決定對原產於歐盟、日本、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不鏽鋼鋼坯和不鏽鋼熱軋板/捲髮起反傾銷調查。立案後,商務部嚴格按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世貿組織相關規則進行調查,在初步調查的基礎上於2019年3月22日公佈了該案肯定性初裁裁定,隨後經過進一步調查,作出了上述最終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