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告將於星期三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廉政公署今日(22日)落案起訴兩名上市公司前高層人員,控告他們涉嫌在該上市公司以逾8900萬元收購一間投資公司期間,串謀詐騙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該上市公司以及其董事局和股東。
康宏兩高層被廉政公署起訴。 資料圖片
陳麗兒,46歲,康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康宏金融)前首席財務總監,和陳毅凱,51歲,康宏金融前執行董事,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
2名被告將於星期三(24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廉署接獲有關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投訴後展開調查,其後並於2017年12月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採取聯合行動。
案發時,康宏金融(後改稱為康宏環球控股有限公司(康宏環球)),是於聯交所主版上市的公司(上市公司康宏)。
陳麗兒和陳毅凱分別任職上市公司康宏的首席財務總監和執行董事。股權披露文件顯示,曹貴子在收購期間只是上市公司康宏的小股東,並非其董事。
康宏財務有限公司(康宏財務)為上市公司康宏的非直接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其主要業務是提供貸款和專有投資。
曹貴子、陳麗兒和陳毅凱涉嫌於案發期間商討有關信盈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信盈國際)的潛在收購計劃。信盈國際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由曹貴子持有百分之五十五的股份,主要從事資產投資並提供顧問服務。
控罪指曹貴子、陳麗兒和陳毅凱涉嫌於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間,一同串謀詐騙聯交所、上市公司康宏以及其董事局及股東,即不誠實地:
a) 隱瞞或沒有披露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曹貴子屬上市公司康宏的主要股東或董事;
b) 隱瞞或沒有披露康宏財務收購信盈國際屬一宗關連交易;
c) 導致康宏財務在上市公司康宏沒有遵照《上市規則》就關連交易規定的情況下,於2016年9月2日收購信盈國際。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三應訊。
警方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早前接獲一宗電話騙案的舉報,52歲的報案人指於今年3月30日接獲一名自稱內地公安人員的電話,訛稱其牽涉一宗內地洗黑錢案件,其後一名自稱警務人員的女子接觸報案人,要求報案人交出銀行資料,報案人感覺有詐隨後報警。
警方調查後於4月17日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了一名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fb視頻截圖
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偵緝督察何嘉怡表示,該名24歲女子接觸52歲受害人,並且向受害人展示一張偽造的香港警察委任證及要求受害人簽署一份保密協議,以增加受害人對其信任。期間,該名24歲女子給予一部手提電話給受害人,並且要求受害人將自己的電話資料包括銀行戶口轉移至該部電話之上,以便稍後盗取受害人戶口內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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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感到懷疑,在瀏覽警隊網上資訊後聯絡反詐騙協調中心後,揭發案件並成功阻止自己蒙受損失。警方隨後於上水區拘捕該名24歲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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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接手調查,經過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再揭發被捕人涉及另外5單手法相似的案件,其在案中角色均為假冒警察接觸受害人,並提供手提電話給受害人藉以盜取受害人銀行戶口內的金錢。該6宗案件牽涉的受害人包括1男4女,年齡由22歲至67歲。
該名24歲被捕女子被暫控6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以及1項冒警罪,將會於19號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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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市民,尤其是年青人,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呼籲市民如收到任何人的電話,用不同藉口索取金錢或個人資料,請緊記提高警覺,切勿輕易相信陌生人,另外對於不明來歷的網址或者電話應用程式,亦不可輕易下載。
若懷疑遇到騙案,可隨時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或直接打999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