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周一(22日)以串謀欺詐罪起訴康宏環球(1109)前執行董事麥光耀、康宏環球前經理黃淑安,前執行董事陳麗兒及陳毅凱,以及鼎成證券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易明。

今年5月廉署以串謀欺詐罪起訴康宏環球(前稱康宏金融控股)前執行董事曹貴子。

康宏環球兩名前執行董事陳麗兒及陳毅凱遭廉政公署起訴,被指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間,透過安排康宏環球的附屬公司,以超過8900萬元的代價,收購一家由曹貴子擁有的投資公司信盈國際。但並沒有披露信盈際由曹貴子所有。及隱瞞該項交易關交易。

信盈國際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由曹貴子持有55%股份,主要從事資產投資並提供顧問服務。

康宏環球前執行董事麥光耀。(資料圖片)

康宏環球前執行董事麥光耀。(資料圖片)

陳麗兒亦被指在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間與3名人士,包括康宏環球前執行董事麥光耀、康宏環球前經理黃淑安,以及鼎成證券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易明,藉誘使康宏環球透過鼎成,向一家由麥作為股東及董事的經紀行支付超過4960萬元的債券配售佣金,串謀欺詐聯交所、康宏環球,以及其董事會和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