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月底發工資的日子啦!
本月的工資條可能會有兩大變化!
變化1:所得稅
打開7月份工資單
不少人發現
以前基本每個月收入都差不多
這個月個稅卻比上個月多了幾百元
這是為什麼?
據悉,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執行半年來,一些中等以上收入群體,每月工資沒啥變化,但是月度納稅卻出現了「前低後高、逐漸增加」的現象。
稅務部門表示:
這主要是因為「稅率跳檔」造成的,並不代表稅負增加。
累計收入增加後
出現「稅率跳檔」
每個月工資都差不多,為什麼這個月扣除的個稅比上個月多了?
中國圖書進出口上海公司財務經理陳薇透露
公司共有員工35人,上半年每月扣繳的個稅基本持平,在工資相對穩定的情況下,到了7月份,扣繳比上月增加了1.3萬元。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個人所得稅處負責人解釋了原因
這是因為個人所得稅申報(扣繳)方式發生了變化。
今年1月1日實施的新個稅法,對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的申報方式,從原來的按月代扣代繳改為了累計預扣法,隨著累計收入的增加,適用的稅率從低到高,達到一定數額就會產生稅率跳檔,月度納稅也隨之增加。
以一名職工王海為例
他每月扣除「五險一金」後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2萬元,享受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在不考慮其他因素影響下——
1月應納稅所得額為6000元,適用3%稅率
以此類推,6月份累計應納稅所得額3.6萬元,仍按照3%計算,所以1-6月,每月應預繳個稅180元
7月份,累計應納稅所得額達到了4.2萬元,其中超過3.6萬元的部分,適用稅率「跳檔」到10%,所以7月份應預繳個稅600元,比之前幾個月多了420元
稅率跳檔
目前在我國,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收入扣——
減免稅收入
減除費用
專項扣除
專項附加扣除
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
其應納稅所得額按照7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稅。
應納稅所得額超過部分按所對應的稅率級次分別計稅,這就是所謂的「稅率跳檔」。
收入越高的納稅人
越早「跳檔」
事實上,應納稅所得額高的職工,會更早遇到「稅率跳檔」。
職工陳偉
?每月扣除「五險一金」後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5萬元,也享受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1月應納稅所得額為9000元,適用3%稅率,1-4月每月預繳個稅270元
到了5月,其累計應納稅所得額已經超過3.6萬元,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的第二級,預扣率為10%,他的預繳個稅變為900元。
稅務部門表示
到了下半年,當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6萬元、14.4萬元、30萬元等臨界點時,「稅率跳檔」就會出現。
隨著累計應納稅所得額的提高,最多會產生6次跳級,每月預扣的個稅會有所不同。
「前低後高」
但稅負不會增加
■自2018年10月起,個人所得稅改革進入過渡期,工資薪金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調整為5000元,並適用新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將年度稅率表按月換算,按照月應納稅所得額適用不同的稅率。
■2019年1月,工資薪金的個人所得稅轉變為累計預扣法後,採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按照一個納稅年度的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適用不同的預扣率。
從一個納稅年度來看,前後兩種計算方式所繳納的個稅總額是一樣的,但累計預扣法讓納稅人可以在最初的幾個月優先享受較低的預扣率,能夠獲得充裕的現金流,從貨幣時間價值的角度來說其實是為納稅人讓利的。
新的計稅方式會產生個人所得稅「前低後高、逐漸增加」現象,但是最終全年的納稅額和按照全年所得計算出的數字是一樣的。
虹口區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科科長程海燕給出了「兩個比較」,來解釋其中的“奧妙”↓↓↓
一是兩種計稅方式比較。
個稅改革前,是按月計算,月度收入不變的前提下,每月稅額基本不變。新個稅法對綜合所得實行按月預繳,按年彙算累計計稅。
新的計稅方式下,對月度收入波動大、某些月份收入低於免稅額度的中低收入群體來說,還可以拉低稅負。
二是個稅改革前後稅負比較。
受「起征點」和稅率調整、實施專項附加扣除等因素影響,個人所得稅改革減稅效應明顯。
以案例中的王海和陳偉來看,王海在2019年度需要繳納個稅為4680元,比上一年減少了7000多元。
同樣條件下,陳偉2019年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比2018年下降了10920元。
變化2:公積金
以深圳為例
7月1日起,深圳調整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繳存比例和月繳存額上下限
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超過27927元。繳存基數不得低於2200元。單位及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各為5%,上限各為12%。
深度影響
第一類:不買房的人
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的提高,意味著拿到手的工資又要少了一點。
第二類:買房還貸的人
你繳的公積金變多了,每月拿公積金抵充房貸的錢也多了,你的還款壓力就變小了。
明白了!
來源: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