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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女乘客稱被港鐵檢控 :我無參與不合作運動

政事

14歲女乘客稱被港鐵檢控 :我無參與不合作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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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女乘客稱被港鐵檢控 :我無參與不合作運動

2019年07月24日 12:54 最後更新:13:57

她又指警員出言挑釁稱她讀書不成。

姓鄭少女聲稱不適由職員用輪椅推走。

姓鄭少女聲稱不適由職員用輪椅推走。

金鐘地鐵站內今早有網民發起不合作運動,列車服務一度受阻,最後警方從車廂及月台拉走數人,列車服務於9時多陸續回復正常。

姓鄭少女聲稱不適由職員用輪椅推走。

姓鄭少女聲稱不適由職員用輪椅推走。

不合作運動期間一名14歲姓鄭女乘客小姐被警員帶走。鄭小姐事後強調,無參與不合作運動,但被一名女子近距離拍照,身旁的友人幫忙阻止,一度與其他乘客發生爭執。又被職員帶上休息室,她期間聲稱感到不適,曾要求要飲水及「食野」,更被職員抄下個人資料向她發出檢控書,暫時未知罰款金額。及後警員又將她帶到車站控制室,其後放行。

姓鄭少女被警員一度帶走。

姓鄭少女被警員一度帶走。

她指,被警員帶走期間,受警員出言挑釁,指她讀書不成,又指港鐵職員向她表示因阻礙列車開出,違反港鐵附例,會提出控告。

姓鄭少女強調自已無參與行動。

姓鄭少女強調自已無參與行動。

另外,警員又拉走一名身穿黑白間條上衣的男子,示威者一度起哄,事件擾攘近20分鐘,警員將懷疑與示威者爭執的人士始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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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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