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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身漢牛池灣「連儂隧道」打傷兩男被捕

政事

紋身漢牛池灣「連儂隧道」打傷兩男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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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身漢牛池灣「連儂隧道」打傷兩男被捕

2019年07月25日 10:53 最後更新:11:02

用作施襲的雨傘斷開兩截,現場遺下血跡。

一名身上有酒氣的33歲紋身漢,昨晚在黃大仙牛池灣連接坪石邨及啟晴邨的「連儂隧道」內,懷疑襲擊兩名分別為23和29歲的男子後被警方拘捕。

事發現場。

事發現場。

事發於昨晚10時22分,現場為牛頭角清水灣道二號一行人隧道。3人在現場因瑣事爭執,其間29歲男子懷疑被該名33歲男子以手及雨傘襲擊,一名23歲男途人見狀遂上前勸阻但不果,他亦懷疑被對方以手襲擊。

警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33歲男子涉嫌傷人及普通襲擊被捕,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

 29歲遇襲男子手傷,23歲男子頸痛,清醒被送往聯合醫院治理。

據悉,兩名遇襲男子當時在「連儂隧道」內張貼便利貼表達意見。用作施襲的雨傘事後斷開兩截,現場遺下血跡。有消息指,案中的雨傘本為其中一名遇襲男子所有,懷疑被人搶走作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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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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