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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律師聯署表態 促政府正視民意

政事

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律師聯署表態 促政府正視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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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律師聯署表態 促政府正視民意

2019年07月30日 17:05 最後更新:17:07

信中表示,檢控決定絕不考慮被告的背景和政治傾向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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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多個政府部門後,再有超過10名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律師就反修例風波表態,發表聯署公開信,要求政府正視民意。

信中指,從7月21日元朗白衣人事件看見社會秩序崩潰,致使理應執法中立持平檢控官「無論如何中立都已經不能再保持沉默」,要表態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亦理解市民對政府充耳不聞態度感到憤怒。

信中又表示,最近無論外界以至內部,都給予刑事檢控科同事很大政治壓力,但檢控官有檢控和不檢控的權力,堅守中立原則,強調每宗案件只考慮證據是否充分,以及是否符合公眾利益,檢控決定絕不考慮被告的背景和政治傾向。

《逃犯條例》修訂源於「潘曉穎命案」,信中認為案件仍有很多解決方法,包括「將疑犯引渡去台灣受審」,堅決反對政府「粗暴和倉卒的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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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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