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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名被告毋須答辯准保釋 押9月25日再訊

政事

44名被告毋須答辯准保釋 押9月25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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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名被告毋須答辯准保釋 押9月25日再訊

2019年07月31日 11:42 最後更新:17:54

24名被告中佔大多數是學生。

提堂後,44名被告及親友分別離開法院。

提堂後,44名被告及親友分別離開法院。

周日(28日)中西區遊行後,警方共拘捕49人,其中44人被控暴動罪,今早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眾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25日再訊。同准以1000元保釋外出,均不可離港,居住在指定地址,須遵守宵禁令,及一星期一次到警署報到。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指由於被告人數眾多,現暫定案件均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但稍後時間有機會轉往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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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堂後,44名被告及親友分別離開法院。

24名被告中佔大多數是學生。

市民高呼口號聲援被捕人士

周日(28日)中西區遊行後,警方共拘捕49人,其中44人被控暴動罪,今早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眾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25日再訊。同准以1000元保釋外出,均不可離港,居住在指定地址,須遵守宵禁令,及一星期一次到警署報到。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指由於被告人數眾多,現暫定案件均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但稍後時間有機會轉往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提堂後,44名被告及親友分別離開法院。

27歲任市場推廣分析員的陸映慧則表示想到日本觀賞音樂會,申請一次性離港,惟其申請被拒。

提堂後,44名被告及親友分別離開法院。

而任職髮型師徐慶均,因下班時間較遲,申請將宵禁令推遲半小時生效,即晚上12時30分至早上6時不可外出,裁判官准其申請。

東區法院門外有大批市民聲援。

另外22歲羅萬泳於保良局兒童之家任福利工作,但由於須要上夜班,若要調更只能離職,因而反對宵禁令,最終裁判客准豁免於上班日子遵守宵禁令。而在機場工作的23歲被告蔡寶如,同因要上夜班而反對宵禁令,但由於可作調更安排,最終不反對遵守宵禁令。

44名被告今早陸續抵達法院。

另外同被控暴動罪11男6女共17名被告,控罪指眾人於本年7月28日在上環干諾道中及文華里交界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其中30歲廖頌賢報稱任職飛機師,廖頌賢因工作性質,一個月有超過10日需要離港,希望法庭可批准其離港申請,辯方大律師亦指控方的指控薄弱,「講唔出有咩不合法」,若在港願意遵守宵禁令,亦願意提高保釋金至1萬,及1萬元人事擔保,但法庭拒絕其申請。 其後資深大律師潘熙與大律師陳偉彥,再為廖頌賢提出可離港申請,指控方不反對廖因工作原因而離港。被告願意以1000元保釋金外出候訊,除工作日子外不可離港,每月18日須向控方提交更表;在港須遵守宵禁令,逢星期五到馬鞍山警署報到。

提堂後,44名被告及親友分別離開法院。

21歲李樹樺則就讀IT相關課程,因晚上須隨時候命到不同區域出勤,同樣獲批在工作日子豁免宵禁令。22歲報稱任文員的甄凱盈則沒有到庭應訊,法庭逐對她發出拘捕令,撤銷其擔保。

提堂後,44名被告及親友分別離開法院。

提堂後,44名被告及親友分別離開法院。

大批傳媒在法院外採訪。

24名被告共16男8女,包括張智麟(21歲)、學生陳梓康(28歲)、學生鍾泓洋(20歲)、理髮師徐慶鈞(20歲)、陳希雋(24歲)、學生崔耀明(21歲)、售貨員林少鋒(24歲)、技術員蔡澤新(40歲)、學生楊智昇(20歲)、文員林勝如(19歲)、學生黃頌恩(22歲)、文員黃錦珊(20歲)、學生李少康(21歲)、周錦濤(18歲)、黃飛鴻(19歲)、簡健煌(24歲)、學生張嘉聰(20歲)、文員譚詩妙(23歲)、羅萬泳(22歲)、蔡寶如(23歲)、文員譚伊婷(25歲)、陸映慧(27歲)、學生黃柏賢(21歲)及文員莫卓焯(33歲)。

8女16男共24名被告被控暴動罪,控罪指眾人於本年7月28日在德輔道西近皇后街與其他人一同參與暴動。而33歲莫卓輝被多控一項襲警罪,指他於同時間在宜必思香港中上環酒店外襲擊總督察鄧兆智 , 前警務處處長鄧竟成第三子。 眾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25日再訊。同准以1000元保釋外出,均不可離港,居住在指定地址,須遵守宵禁令,及一星期一次到警署報到。

市民高呼口號聲援被捕人士

市民高呼口號聲援被捕人士

27歲任市場推廣分析員的陸映慧則表示想到日本觀賞音樂會,申請一次性離港,惟其申請被拒。

提堂後,44名被告及親友分別離開法院。

提堂後,44名被告及親友分別離開法院。

而任職髮型師徐慶均,因下班時間較遲,申請將宵禁令推遲半小時生效,即晚上12時30分至早上6時不可外出,裁判官准其申請。

提堂後,44名被告及親友分別離開法院。

提堂後,44名被告及親友分別離開法院。

另外22歲羅萬泳於保良局兒童之家任福利工作,但由於須要上夜班,若要調更只能離職,因而反對宵禁令,最終裁判客准豁免於上班日子遵守宵禁令。而在機場工作的23歲被告蔡寶如,同因要上夜班而反對宵禁令,但由於可作調更安排,最終不反對遵守宵禁令。

較早時間仍然留院的中大學生崔耀明約於12時到庭,他同意以1000現保釋金外出候訊,並願意遵守其他同類如宵禁令、不可離港等保釋條件。若8月到中大宿舍居住會通知警方。

東區法院門外有大批市民聲援。

東區法院門外有大批市民聲援。

另外同被控暴動罪11男6女共17名被告,控罪指眾人於本年7月28日在上環干諾道中及文華里交界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其中30歲廖頌賢報稱任職飛機師,廖頌賢因工作性質,一個月有超過10日需要離港,希望法庭可批准其離港申請,辯方大律師亦指控方的指控薄弱,「講唔出有咩不合法」,若在港願意遵守宵禁令,亦願意提高保釋金至1萬,及1萬元人事擔保,但法庭拒絕其申請。 其後資深大律師潘熙與大律師陳偉彥,再為廖頌賢提出可離港申請,指控方不反對廖因工作原因而離港。被告願意以1000元保釋金外出候訊,除工作日子外不可離港,每月18日須向控方提交更表;在港須遵守宵禁令,逢星期五到馬鞍山警署報到。

44名被告今早陸續抵達法院。

44名被告今早陸續抵達法院。

21歲李樹樺則就讀IT相關課程,因晚上須隨時候命到不同區域出勤,同樣獲批在工作日子豁免宵禁令。22歲報稱任文員的甄凱盈則沒有到庭應訊,法庭逐對她發出拘捕令,撤銷其擔保。

提堂後,44名被告及親友分別離開法院。

提堂後,44名被告及親友分別離開法院。

提堂後,44名被告及親友分別離開法院。

提堂後,44名被告及親友分別離開法院。

24名被告共16男8女,包括張智麟(21歲)、學生陳梓康(28歲)、學生鍾泓洋(20歲)、理髮師徐慶鈞(20歲)、陳希雋(24歲)、學生崔耀明(21歲)、售貨員林少鋒(24歲)、技術員蔡澤新(40歲)、學生楊智昇(20歲)、文員林勝如(19歲)、學生黃頌恩(22歲)、文員黃錦珊(20歲)、學生李少康(21歲)、周錦濤(18歲)、黃飛鴻(19歲)、簡健煌(24歲)、學生張嘉聰(20歲)、文員譚詩妙(23歲)、羅萬泳(22歲)、蔡寶如(23歲)、文員譚伊婷(25歲)、陸映慧(27歲)、學生黃柏賢(21歲)及文員莫卓焯(33歲)。

大批傳媒在法院外採訪。

大批傳媒在法院外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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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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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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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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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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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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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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