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劉家棟獲准以擔保形式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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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晚發生在元朗的示威衝突中,社工組織「社工復興運動」成員劉家棟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另外4名年輕男子則各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5人均毋須答辯,案件9月3日再訊,社工劉家棟獲准以擔保形式保釋外出,涉藏械4男的保釋申請則被拒,4男將於明天早上10時半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社工劉家棟獲准以擔保形式保釋外出
涉嫌藏械的男被告依次為任職文員的朱梓雲(23歲)、剛考畢文憑試的學生廖栩鋒(19歲)、任職廚師的朱俊愷(18歲)、任職銷售顧問的翁偉成(25歲)。4人各被控在7月27日在元朗朗樂路攜有攻擊性武器,4名被告依次分別涉攜有一支伸縮棍;一支丫叉、一袋鐵珠、一把摺合式萬用刀;一把氣槍連充氣罐、一個已上膛彈匣、兩個未上膛彈匣、一包BB彈;和一把摺合式萬用刀。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