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晚拘捕浸大學生會長,惹起爭議。

警方表示,搜查時發現膠袋有10支18厘米長、外形似電筒的「鐳射槍」。

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今晚在鴨寮街購買「觀星筆」後被警方拘捕。警方表示,5名休班警晚上在鴨寮街排檔外發現形跡可疑男子,搜查時發現膠袋有10支18厘米長、外形似電筒的「鐳射槍」,因此以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拘捕該男子。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總督察周學賢表示,今晚7時20分,5名休班O記探員經過深水埗鴨寮街近北河街位置時,見到一名男子離開上址排檔時,形跡可疑,於是上前截停搜查。在表露警員身份後,該男子一言不發嘗試離開,被探員截停,並在其手持的膠袋中,搜到10支18厘米長、外形似電筒的「鐳射槍」。

探員隨即以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拘捕該男子,而該男子表示身體不適,已送往明愛醫院接受治療。

對於為何購買「鐳射槍」被視為是攻擊性武器,周學賢指法例有不同演譯,除了物品本身可作攻擊性用途,即使物品本身並非用作攻擊性用途,但被人用作攻擊其他人,有關物品亦可歸類為攻擊性武器。周學賢指,近日在多次示威行動中,有示威者用鍰射槍照向警員,令到有警員身體不適及受傷。

總督察周學賢(小圖)指警方從男子被截停時的反應,認為有合理懷疑,因而作出拘捕。

總督察周學賢(小圖)指警方從男子被截停時的反應,認為有合理懷疑,因而作出拘捕。

此外,周提到涉案男子在被警方截停時的反應,令只是探員當時有合理懷疑,因而作出拘捕。 浸大學生會編輯委員會較早前引述學生會內務秘書方嘉誠指,方仲賢到深水埗買「觀星筆」,用作迎新日之用,調查期間有警員疑向方「叉頸」,導致方不適送院,會方對此強烈譴責,校長錢大康探望方了解情況,亦有律師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