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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白衣人襲擊市民 警方稱現有證據以涉嫌非法集結控告

政事

元朗白衣人襲擊市民 警方稱現有證據以涉嫌非法集結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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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白衣人襲擊市民 警方稱現有證據以涉嫌非法集結控告

2019年08月08日 18:41 最後更新:18:43

警方早前在記者會上表示,至今已拘捕共23人,涉嫌非法集結。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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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於上月21日發生白衣人士暴力襲擊市民事件,大批乘客在元朗站和車廂內被圍毆,導致45人受傷。警方早前在記者會上表示,至今已拘捕共23人,涉嫌非法集結。警方今日指,根據現有證據及初步分析,以涉嫌非法集結作出控告。

警方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根據現有證據及初步分析,以涉嫌非法集結作出控告,並指調查後需向律政司尋求意見,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還是非法集結作出控告由律政司決定。警方強調,相當重視案件,並指在過去的週未亦有進行調查。警方重申,調查工作仍未完成,不排除會有其他拘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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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被問到警方有否使用過期的催淚彈時,警方則指,由於涉及行動細節,並沒有補充,並指若有任何投訴,投訴警察課會作出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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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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