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纏多時的案件今日有裁決。

有「AO」金童之稱的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於04年在任經勞局的航空組負責所有與航空有關事務期間,涉嫌收取賭王姨仔陳婉玉51萬賄款,以購買西半山羅便臣道雍景臺一豪宅單位的臨時訂金,案件今早在區域法院作出裁決。

控方指馮永業收取51萬「甜頭」後,便利用本身的職權,不但批准由陳婉玉出任股東兼董事的港聯航空經營香港至廣州及深圳航班服務的申請,更協助陳所控制的三家公司,包括港聯直升機、港聯航空以及港聯直升機(香港)有限公司 獲得航權分配,取得港澳瑪頭直昇機場擴建計劃和在珠三角地區有關城市擴展直昇機服務等。

馮永業(左)被控身為公職人員收受陳婉玉(右)提供的51萬元。資料圖片

馮永業(左)被控身為公職人員收受陳婉玉(右)提供的51萬元。資料圖片

辯方則反駁稱,「甜頭」可以作不同演繹,陳馮關係如夫妻般,就如「你俾利益給情人,這是無辜的甜頭」,陳視馮為感情依靠,「咁仲俾乜嘢甜頭,講得俗啲,人都俾埋佢,「佢就算係想賄,都係想賄馮生個心」。

現年55歲的馮永業,被控身為公職人員收受陳婉玉提供的51萬元,作為傾向優待陳婉玉所控制的3家公司,即港聯直升機,港聯航空及港聯直升機(香港)有限公司。

馮永業案今晨有裁決。 資料圖片

馮永業案今晨有裁決。 資料圖片

63歲的陳婉玉則以上述相同理由,向馮永業提供51萬元賄款。

馮永業另被控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即於04年9月28日至06年7月9日期間,於履行公職過程中向政府隱瞞或沒有向政府申報或披露該筆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