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要求其實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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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李振宇在書面質詢中認為,來澳工作的所有家傭有必要提交 “行為紙”,要求當局表態。

當局現時只要求越南籍家傭提交 “行為紙”,理由是他們在澳犯罪及逾期逗留情況較嚴重,但難以成為其他國家家傭無需提交 “行為紙”的理由。李振宇認為,“行為紙”有助僱主了解家傭過往刑事記錄;當局亦應強制要求來澳擔任家傭工作的外僱提交最近 3個月的體檢報告,保障僱主家庭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