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經歷過二次大戰、國共內戰後,大批居民從中國內地湧入香港,導致市區居住環境擠逼。當時港英政府認為,香港必須發展新市鎮,才能容納激增人口。新市鎮計劃在1960年代開始策劃,1970年代初正式展開建設工程。今天的沙田、屯門等,便是該計劃的代表作。

今天的「反修例事件」,以及回歸20多年來社會上所累積的冤氣,部份原因是由於特區政府所獲得的土地供應不足,加上環球貨幣貶值,以至本地樓價高企,香港市民置業困難,對特區政府施政的不滿不斷增加。

儘管特區政府近年來提出「大嶼山填海計劃」、「公私營模式發展新界土地計劃」等,但以現時的社會氣氛及政府行政的效率,相信到該等計劃能落實時已經是下一代人的事了。現在香港需要的,是”救近火”。

前些時日有人提出,可在深圳比鄰新界之地劃出一個地區,興建房屋,讓香港市民居住,以解決港人居住問題。此想法確是Think out of the Box,有前瞻性、可執行性。

但礙於交通距離問題、生活習慣問題,以及港人對內地生活的”心結”問題,單是提供居住房屋,對香港人未必有足夠的吸引力,以減輕社會冤氣。

如果在特區政府的提議下,中央政府的審批協助下,在目前香港18區以外,可否徹徹底底設立香港”第19區新市鎮”呢?

參考香港70年代發展新界新市鎮模式經驗,在這”第19區”內,行使香港法律制度、醫療體系、教育體系、貨幣體系,以至選舉制度等等。

在”第19區”內,土地開發、基建,及建築物等硬件,根據香港特區政府的規格,由內地協助建設(因內地硬件建設之高效率,大家有目共睹),建成後由香港特區政府部門負責接收、管理、營運、執法等等(這解釋了為何要根據特區政府的規格建造)。

除提供大型公共房屋、少量居屋、私人屋苑外,也要大力鼓勵、提供誘因,令香港各企業及特區政府各部門在”第19區”設立辦事處,以提供區內就業。在特區教育局監管下,設立幼兒園、小學、中學、專上學院等等,方便青少年在區內上學。亦有醫院,由特區醫管局營運,再集中所有重要的市政設施,例如大會堂、公共圖書館、法院、市鎮公園、交通樞紐、大型商場等,以令在區內生活儘量不假外求。

另外,交通方面,區內除了有多條穿梭巴士往返香港特區及”第19區”外,區下亦有地鐵站,接駁深圳地鐵系統,有路線直達各香港出入境口岸,在”第19區”的所有進出口,設立回鄉卡快速檢查通道。凡此種種,協助新區居民 釋除交通上的心結。

當居住、就業、教育、醫療、法律、交通等,都是現行”香港特區體系的一個延伸部份”時,讓目前香港特區居民融入”第19區”的心理障礙便會降低。

以現時內地發展新區的效率,加上兩地政府的大力配合,相信從泥地一塊至房屋建成,相信五年左右便能完成,提供首批入伙單位。

簡而言之,”第19區”計劃的主要目的,就是:
1. 救近火:以求在最短時間內,提供足夠的居住及就業機會予目前香港特區市民,從而減低其對目前特區的居住及就業壓力;

2. 作為融入大灣區的另一種試點模式。

當中,當然還牽涉很多行政細節問題,但只要兩對政府有決心推行,所有問題,也必定有方法解決的。

葉思進 建築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副會長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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